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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1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2月21日上午召开会议,对柯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柯俊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中共中央中委〔2021〕155号文件通知、省委对相关同志的任免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柯俊同志政治素质好,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历市县、省直多岗位锻炼,基层经验比较丰富,熟悉“三农”工作,敢于担当作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比较强。抓工作重点突出,有钉钉子精神,推动落实力度大。勤奋敬业,作风务实。为人正派,处事稳重。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提请任命柯俊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是因工作需要。提请免去程用文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是因工作变动。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黄楚平、万勇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中共中央中委〔2021〕52号文件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黄楚平、万勇2名同志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是因工作变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关于王立山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中共中央中委〔2021〕141号文件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王立山同志请求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是因工作变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四、关于胡金国等同志的任职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的任职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胡金国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吉云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均因工作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