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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1-0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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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并以鄂常办函〔2020〕58号将“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5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报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回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较为具体,内容比较充实。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时,建议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国家关于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坚定不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要加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补齐种业创新发展短板,不断提升我省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和效益,切实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湖北应有贡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