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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7月1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2021年,省审计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了省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投资建设项目、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部分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查找问题精准高效,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常办秘字〔2020〕2号)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委员会建议:
一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住重点支出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大对实施区域发展布局、推动科技强省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绿色崛起、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着力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审计。既关注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也要关注支出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以及项目库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衔接匹配情况,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因政策制定缺乏论证造成的预算支出固化、支出绩效低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政提供重要参考。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