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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建立“四全”机制 做实人大立法协商
换届以来,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践行立法协商,以地方立法协商的生动实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方位把牢立法协商的政治方向。一是强化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统筹领导。年初,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拟纳入立法协商的立法项目报请常委会党组讨论统一。对立法协商有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汇报请示。二是加强与市委统战部的工作协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委统战部沟通,提前将年度立法计划通报给市委统战部。及时协调市委统战部召开立法协商对接会、立法协商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三是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立法协商中涉及立法工作的重大建议,及时向市委请示。如在2023年第三次政党协商会上,民盟荆门市委提出开展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立法,促进新能源之都建设。在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荆门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条例作为2024年的立法计划项目之一,报送市委审定。市委充分肯定了加强新兴产业立法的立法方向,建议将项目换成当前更为迫切的城市和产业双集中方面的立法项目。最终,市人大常委会调整了立法项目,并向相关民主党派进行沟通解释。
二、把握工作节奏,全链条提升立法协商的参与程度。一是协商在立法计划编制中。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编制次年的立法计划时,专门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征求立法计划项目。对各界提出的立法计划项目纳入专家评审,逐级上报审定。先后有多位党外代表人士向市人大提出了立法计划项目。专家评审环节,市人大常委会邀请提出建议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专家评审会,并作为特邀专家进行投票表决。二是协商在立法项目推进中。主动对接。2023年底,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4年年度立法计划。市委统战部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提前2周通报给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工商联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各党派根据自身联系的界别和人才优势,挑选一个主协商的立法项目。主辅结合。市委统战部召开立法协商项目对接会,统筹协调,6个立法项目至少有一个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主协商,工商联和5个党派至少主协商一个立法项目,保证所有的立法项目的立法协商全覆盖。三是协商在法规实施监督中。法规施行后,在市委统战部统筹下,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代表人士把立法协商与民主监督相互融合,通过提案、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有力促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后,结合市委安排各民主党派参与长江大保护民主监督,民进荆门市委会就漳河水库生态环境问题,18次下漳河调研,足迹遍及漳河水库沿岸的每一个村落、每一处排水口,收集情况为沮漳河流域保护立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创新工作机制,全通道丰富立法协商的民主形式。一是用好政党协商平台。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中共荆门市委领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广泛参加。市人大和各民主党派将其作为重要的立法协商平台。2023年第三次政党协商会上,民盟市委会就提出制定《荆门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共荆门市委将该建议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办理。二是丰富立法协商节点。调研协商。对选定项目的立法协商,市人大常委会把协商起点前移至立法调研阶段,邀请民主党派进行联合调研,一道掌握市情民情、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列席会议。在历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派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尤其是列席分组审议会议,让民主党派有关人员进一步知悉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民主党派有关人士可以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再行调研,提出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供市人大常委会参考。座谈协商。法规文本表决前,由市委统战部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有关民主党派举行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听取主协商单位的重点意见,收集辅协商单位的建议,研究吸收。在《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协商中,有关鼓励利用遗址公园建设海外统战示范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议被采纳吸收,在全国首开地方立法的先河,光明日报、湖北日报等央省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延伸立法协商领域。市人大注重把立法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拓展立法协商领域。去年,民盟荆门市委向市人大提出对本市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为有关文件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改。今年,有公民反映某市政府殡仪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不当增加许可条件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组织专家团队研究,提供研究意见,市人大将该研究意见转送该文件的审查机关,审查机关采纳了该意见,督促制定机关废止了规范性文件,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多方激励保障,全天候发挥立法协商的智库作用。一是建章立制,促进立法协商规范有序。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等工作办法。中共荆门市委统战部出台《民主党派参加立法协商办法》,确定主协商单位职责、辅助协商单位职责,打造“1主+X辅”民主党派参与立法工作品牌。《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联合有关民主党派调研3次,召开4次座谈会,线上线下收集民主党派意见建议21条,采纳15条,采纳比率高达70%。二是倾听民意,推动立法协商直通基层。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协商与听取基层民意、汇集基层民智结合起来,建立了全省首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多次在研习实践基地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对法规项目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过程中,民进荆门市委为主协商单位,该党派成员周健、孙治斌等人,先后深入漳河水库沿岸村社走访,收集群众意见,提出修改建议19条。在市立法条例的修订中,民主党派的律师团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帮助进行立法后评估。三是注重激励,强化立法协商成果反馈。法规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梳理立法协商成果采纳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发出感谢信,向中共荆门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及提出意见的个人予以反馈。在《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表决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周健、姚青松等党外代表人士发出了感谢信,并将感谢信抄告了其所在单位及市委统战部,极大激发了民主党派人士参与热情。(秦飞雁)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