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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四个聚焦”助推“两山”转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5-03-06 11:22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取得显著成效,州城空气质量连续6年稳居全省国考城市第1位,2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水环境质量居全省第2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5年获省级考核优秀等次。全州各级人大“四个聚焦”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高水平保护好“绿水青山”,又高质量发展好“金山银山”。

聚焦生态环境立法

恩施州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享有自治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方面的立法权。近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努力让所立之法符合人民意愿、切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满足发展所需、彰显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全州现行有效的24部法规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州清江保护条例》《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15部,为全州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供给和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生态环境监督

近年来,恩施州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10余部环保法律执法检查。坚持州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实现州域全覆盖,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工作专题询问,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空气质量、污水处理、矿山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测土配方等7个方面的重点问题,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传导压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今年5月的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生态环境工作专题询问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让人大监督落在实处,产生实效。

严格执行环保法和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州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聚焦生态环境调研

近年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清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州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废弃物处置、小流域综合治理、矿山管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绿色发展及碳汇交易、“两山”转化路径探索等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关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高质量调研成果,并及时转化为州委、州政府的决策措施,推动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让绿水青山的颜值更靓、价值更高、产值更优。

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恩施发行首批“鄂西林碳”森林碳票,积极探索森林资源变资产的新路径;全面推进GEP核算,鹤峰走马镇出炉全省首个乡镇GEP核算示范报告,发放了首笔GEP绿色金融贷款;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在巴东县签约。

聚焦督察问题整改

坚持将督办历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开展专项人大监督。对照问题清单,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直面痛点,直插现场,“背对背”了解情况,“面对面”核实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

恩施州各级人大将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做示范、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做示范、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做示范,助推“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恩施人大力量。(黄瑛 潘浩 肖胜龙)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