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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牢记嘱托扛牢责任坚决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5-03-31 14:3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8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亲切回信,指出“库区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环境更美了,我很欣慰”,要求十堰市“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库区厚望如山的殷切期盼,对水源区人民情深似海的关心关怀饱含深情、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近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保水护水作为“天大的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落实落地,第一时间推动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截至目前,十堰市已颁布涉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6部。2024年3月1日,《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条例》施行当月,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督办调研;组织召开4次专题会议,逐个研究《条例》宣传贯彻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暨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并于5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县(市、区)整改具体问题20项,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违法案件7起,有力推动了《条例》宣传贯彻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跟踪督办,助推丹江口库区水质保障数字平台建设工作。2020年,十堰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难的问题,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设丹江口库区水质保障数字平台的建议,连续5年综合运用专项工作评议、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满意度测评、公示测评结果等闭环监督手段,对此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在常委会的持续督办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平台于2024年4月正式建成投用。该平台囊括水质、地下雨污管网、库岸“天眼”、环库隔离、重点企业、在线调度6个监测系统,2000公里给排水管网、30多万个涉水城市部件全部录入系统,环保、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水质、管网、土壤等200多项涉水指标数据汇聚共享,通过“数”巡河库、“云”控山水,形成“发现-处置-反馈”闭合管理链条,构建深度感知、多点触发、预演预警预判的“流域-库区”一体化智慧保水护水体系,实现了全行业一屏管水、全社会一屏看水、天空地一体治水,推动保水护水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预警型转变,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保水护水工作水平。

三、强化市县联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水护水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连续两年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围绕守水护水开展代表行动,带动全市参与环保的志愿者达33万多人,营造了全市上下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浓厚氛围。2023年,聚焦农厕改造、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开展“代表六查”活动,提出书面建议970件、督办解决落实938件,推动完成农厕改造14450户,排查整改污水处理设施故障464个,全市1682个村全面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4年,聚焦守水护水开展“清源”“洁厕”“净河”“美家”“润心”“兴业”六大行动,提交建议1124件、督促落实1035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的守水护水实际问题。

四、强化统筹协调,以系统思维推进保水护水工作。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法,将调研《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检查《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与听取并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加强系统性分析研判,重点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了整治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因素、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提质扩面、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及问题整改的工作建议。在常委会的持续推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标准,全市27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0天,在全省地级城市中排名第一。(王迎鑫 徐婷)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