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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大常委会以“人大之力” 守护“绿色活化石”
3月28日,恩施市人民法院、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对屯堡乡双龙村蒲家大院的一棵银桂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该乡人大代表张佳海作为管护监督人对这棵古树实施保护监督。此前,州人大代表肖刚清同样作为管护监督人参与了恩施州、市等单位共同对白果乡两河口村阳昌隆组一棵树龄达1310年的紫薇开展的“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近年来,恩施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方式助推落实“林长+司法”机制,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共同守护境内“绿色活化石”。
专题调研视察摸清古树名木“家底”
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由国务院公布正式施行。此前,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全市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研。近年来,恩施市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过科学普查、保护修复、法治化管理等方式,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今,全市已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现古树名木电子建档管理,对全市古树名木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造册登记,建立资源数据库,实现古树信息化管理,2024年还开展了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同时,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实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按照古树权属与单位、集体、个人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养护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古树“老有所管、老有所养”。在《条例》的推动下,今年将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为全市942株古树名木建立长效保护管理机制。
人大审计监督助推古树名木复壮
恩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查和批准决算、审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等工作,督促安排政府专项资金,开展古树修复工作,确保古树健康生长。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了解国有林业资源家底,建议要发挥好自然资源资产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森林资源的碳汇能力、碳汇作用。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恩施市还把古树保护及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详细了解古树是否已挂牌、是否明确管护人,对古树名木进行全方位监管巡护。
宣传普及《条例》讲好古树名木故事
历年来,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森林法》的贯彻实施。恩施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恩施市市花、市树的报告,决定桂花、月季为恩施市市花,樟树为恩施市市树;恩施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森林法〉努力实现十年绿化恩施的决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公布实施后,恩施市人大常委会督促相关部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多渠道集中开展宣传普及,以及开展《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知识宣传,使公众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得到很大提升。
如今,恩施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已挂牌保护古树名木942株,千年以上的古树4株。其中一级保护57株、二级保护139株、三级保护746株。白果乡金龙坝村欧家界组粗石溪古杉树群落和白果乡乌池坝大寨堡古枫香树群落两个古树群落枝繁叶茂,长势良好。恩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一以贯之厚植生态本底,以“人大之力”主动融入和服务支点建设,保护“绿色遗产”,激活“幸福密码”,为加快恩施绿色崛起而努力!(陈春燕 赖家龙 周海枝)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