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工作动态 >> 文章详情

“两山”示范区的良法之治——恩施州人大2022年立法工作回顾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2-23 09:3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10月28日,恩施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2022年12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恩施州、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同时报请的《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这是湖北省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性决定,也是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这是恩施州2022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2年,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小切口”,丰富形式、突出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建设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完善大机制,汇集立法整体合力

恩施州坚持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发挥立法协调工作专班作用,建立常态化联系和督导协调、立法工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省州立法联动机制,积极寻求指导支持,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

全州建成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着力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通过网络平台、现场会、座谈会、论证会、文件信函等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建议。共建9个“立法基地”,吸纳专家参与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注重开门立法,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52次、专家论证会4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1000余条,绝大部分被采纳吸收,使每一项立法、每一款条文都体现时代特征、反映人民意愿、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注重“小切口”,聚焦重点领域立法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恩施州齐岳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保障清江源头生态安全。

聚焦产业发展,制定《恩施州茶产业发展条例》,发挥我州茶产业特色优势,护航茶产业链建设。

聚焦区域协调发展,与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协同,作出《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聚焦州域治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乡村民宿发展等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强化“规范性”,全面开展备案审查

2022年,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审查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州人民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8件,县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3件,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个“必答题”。

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全州年度法治建设、深化改革项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绩效考核体系。按照省人大机构及分工设置,常委会将规范性备案审查职责相应的调整到法工委,并统筹调剂一名干部从事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州县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首次实现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常委会领导在省人大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会上就备案审查工作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由常委会主要领导领衔牵头,法工委组建专题调研组,完成了州委重大改革课题之一《关于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调查研究》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楚天主人》、湖北人大网推介了《加强备案审查 推进良法善治》《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让规范性文件更规范》等好的经验做法。

激活生命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恩施州坚持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并重,着力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推动州《清江保护条例》《酉水河保护条例》《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旅游条例》等本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国家《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1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推动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谭刚平 谭艳军 朱宇)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