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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钱袋子” 激活“增效器”——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绩效监督的决定》侧记
财政资金是人民的共同财富,如何管好用好这笔钱,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始终是人大监督的重要课题。2025年10月31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绩效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出台,标志着黄冈市在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上迈出关键一步,也为全省市州层面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提供了“黄冈样本”。
高位推动:以法治思维破解绩效管理难题
“预算绩效监督不是‘软要求’,而是‘硬约束’。我们要通过法治方式,推动政府把钱花好、花出效益,这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也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决定》起草部署会上强调。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绩效约束软化、结果应用不充分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支出效益不高、收益不及预期,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监督立法工作,将出台《决定》列入2025年工作要点,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屈凯军牵头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具体承担起草任务。
为确保《决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组建工作专班,于今年8月赴青海省学习考察预算绩效监督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专班深入蕲春、罗田、黄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走进项目现场、召开座谈会议,面对面听取县乡人大、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摸清基层实情、找准问题症结。
精准施策:从“全链条”监督到“闭环式”管理
“以往监督多是事后评议,好比‘亡羊补牢’;现在我们要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实现全链条覆盖。”黄冈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余能华在解读《决定》思路时表示。
《决定》共十九条,围绕“全过程、全覆盖、全链条”的监督理念,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环环相扣的绩效监督体系:
事前“防未病”,强化源头管控。明确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同步设定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黄冈市人大有关机构可对政府投资计划开展前期调研,对不符合规划、脱离实际的项目坚决提出意见,从源头上杜绝“形象工程”“低效投资”。
事中“盯全程”,筑牢动态防线。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利用信息化平台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可选取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的重点项目,听取政府专项报告,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偏。
事后“硬问责”,强化结果运用。创新设立“满意度测评”机制,对整改不力的,政府须在3个月内报告处理结果,形成“监督—整改—反馈—问责”的闭环,真正实现“无效必问责”。
凝聚合力:从“单兵作战”到“协同联动”
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非单一部门所能及。《决定》清晰界定了政府、财政、审计、发改、监察等各方职责,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大监督”体系。
黄冈市人民政府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市级财政部门牵头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和智能监控系统,发展改革部门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审计部门加强绩效审计,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各方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
落地生根:以“决定”之力促“长效”之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定》出台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据悉,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推动《决定》贯彻实施作为下一步监督重点,将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跟踪监督决定落实情况。
“我们将督促黄冈市人民政府尽快制定配套办法,明确绩效目标量化标准、低效无效投资认定程序、第三方机构管理等具体细则,形成一套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余能华主任表示。
《决定》的出台,不仅是黄冈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更是黄冈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它以法治方式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阀”,激活政策实施“增效器”,必将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余能华、郭一峰)

2025年8月14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屈凯军带队前往青海省人大学习预算绩效监督工作经验。

2025年11月11日,黄冈市人大举办全市人大工作质量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章茂山同志就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作专题辅导报告,黄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余能华对《决定》进行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