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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意写进法条 以担当落实责任——十堰市物业立法背后的故事
十堰物业立法的故事,是一部立法为民的生动教材,也是一曲攻坚克难的奋斗赞歌。从调研到起草,从审议到评估,从表决到实施,每一个环节都浸润着对民意的尊重、对专业的执着、对责任的担当。12月19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12月份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暨公文写作小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哲亲自参加活动,与机关干部一同倾听4名立法工作者深情讲述十堰物业立法背后那段攻坚克难的奋斗历程。
深挖真问题 条例草案问计于民
“物业服务与管理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城环委副主任委员王迎鑫在复盘时直言。立法调研组在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和住宅小区召开物业立法座谈会,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
“服务质量差!”“收费不透明!”……不少业主代表一开口就将矛头对准物业企业。
物业公司代表则针锋相对:“部分业主欠费,少数业主多年不缴费,我们实在运转困难……”
对立情绪一度升温。调研组及时引导:“座谈会不是批斗会!立法不是单方加压,而是要厘清各方权责,形成治理合力。”
带着这份清醒认识,调研组先后走访30多个住宅小区,与居民唠家常,同物业算细账,听社区干部讲实情。调研发现,作为山区城市,十堰中心城区不少小区依山而建,开发商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偏小、位置偏僻;众多老旧小区长期处于失管状态,保洁、保安、维修几乎全靠社区兜底;街道、社区想管物业却缺乏抓手。“看得见,管不着。”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赵丹感慨道。
了解物业乱象只是第一步。穿透表象洞悉问题原因、直击问题本质,立法才能精准发力。为此,调研组成员常常围坐一堂,逐条梳理各方意见建议,将碎片化诉求归纳为共性问题,将情绪化表达转化为理性的制度建议。在夜以继日的沉淀、分析、提炼中,3份沉甸甸的调研报告逐渐成形,36项物业难点堵点问题被逐一剥离,成为条例起草最坚实的源头活水。
敢于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
立法进入深水区,真正的硬骨头开始显现。
“物业到底归谁管?这个问题一经提出,便引发了激烈争议。”法工委主任赵平指出,最初计划将监管权下放,但受管理权限不明、专业力量不足等现实条件制约,基层普遍反映接不住、管不好。到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人大主导立法,就要敢于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哲一锤定音,常委会副主任刘永迅速组织牵头落实,通过实地走访,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查档案、找依据,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对权责归属逐条剖解、逐一厘清,最终明确: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定政策、建平台、推信用、办备案、管资金;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则承担一线监管、投诉处理和服务评价职责。这关键的“一刀”,既划清了职责边界,也斩断了推诿扯皮的后路。
刚破解一个难题,另一个难题又接踵而至——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标准怎么定?“这一问题牵动多方利益,诉求各不相同:业主期待充足保障,企业顾虑成本压力,主管部门强调切实可行。”赵丹一语道破了症结所在。
如何平衡各方诉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芸牵头,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十堰实际,与各方反复沟通、多轮协商、审慎论证,最终找到了兼顾公平与可行的平衡点,将标准明确为0.2元/㎡并设置了1万—5万元的总额区间。这一标准既保障了业主自治能顺利启动,也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使争议条款转化为共赢安排。
“争议越充分,交锋越激烈,法规文本越经得起推敲。”法制委主任委员邓国敏在主持时说,正是这种不回避矛盾、在争论中寻求共识的过程,让法规核心条款在反复碰撞中得以去伪存真,最终汇聚成社会最大共识。
字斟句酌 让每一条都管用
立法的价值,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能否精准回应现实难题。从一开始,立法专班就确立了鲜明导向:不搞大而全的鸿篇巨制,要直面问题靶向立法。
“条例初稿长达9章116条、28000余字,看似面面俱到,实则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刘恩坦言,法规一审前大量的工作就是开展去粗取精的“瘦身行动”。立法专班坚持“三删”——上位法已明确规定的删,实践中争议不大的删,非核心矛盾的删。“历经26轮字斟句酌的修改,条例最终凝练为7章60条,篇幅压缩近半,但每一条都精准锚定关键矛盾,力求写一条、成一条、管用一条。”赵平总结道。
删繁就简只是第一步,精雕细琢才见真章。为了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专班下足了绣花功夫。赵哲主任带头研阅、签批20余份经验材料;专班系统梳理了30余份上位法与政策文件,研究了70余份外地经验材料,并赴六地实地考察学习。在条文设计与实践探索的互证中反复推敲,在借鉴吸收与因地制宜的结合中寻找最优解。
最典型的便是对“前期物业管理”概念的打磨。“不少群众反映看不懂前期物业管理是什么意思,专班对这个概念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刘恩回忆,“第一稿未明确前期物业选聘的主体,第二稿未明确前期物业管理主体。”经多轮打磨,最终敲定为: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人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人实施的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一词一句的反复斟酌,体现了对法律严谨性的极致追求。”刘恩说。
这种对细节的极致打磨,贯穿立法始终。从物业费收缴中权利义务的精准平衡,到联合执法职责的清晰界定,条例的每一处细节都凝结着立法者的匠心:
——针对建设单位拖延成立业主大会的问题,条例明确设置罚则,强化责任落实;
——针对“建设单位不报告、业主不申请”的启动僵局,条例明确压实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兜底责任;
——针对物业费收缴矛盾,条例既明确规定业主缴费义务,也要求企业公开服务标准与收支明细,同时引入服务质量评价、欠费催告调解等机制,力求平衡权益、化解纠纷。
……
历经26次修改、三次审议,条例在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票通过,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批准,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条例出台后,省内外多个兄弟市州来电来函索要文本、交流经验;中国人大网、《人民代表报》、湖北人大网等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入选全省“法治惠民惠企”优秀实事项目并获推介,成为物业立法的市域标杆。
把立法工作的较真劲儿带到干事创业里
一场历时8个多月的立法攻坚战,不仅诞生了一部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更淬炼出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4位立法工作者的总结复盘,既是对过往工作的深情致敬,更是面向未来的庄严誓师,它点燃了机关党员干部心中那团火。刚入职一年多的研究室干部王文琪抢先谈感受:“这堂鼓舞人心的总结复盘,让我深刻理解了干工作,就要有这种字斟句酌的较真劲儿,就要拿出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劲头。”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主任李亮表示,要将物业立法实践中铸就的实干作风、工匠精神和奋斗激情,融入到人大工作的每一次履职实践。
“通过总结复盘住宅小区物业立法工作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暨公文写作小组活动,既生动展示了物业立法工作者的心路历程,又丰富了机关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启迪了人大工作紧贴中心大局的方向路径。”市人大常委会赵哲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每月一主题、每月一活动”,切实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公文写作小组活动打造成提升协作能力的平台、交流工作业绩的窗口、锤炼作风本领的熔炉,通过“正向激励+负面约束”双向发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激励党员干部在“十五五”新征程上奋发进取、奋勇争先,为全力推动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服务全省加快建成支点作出新贡献。(王文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