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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以“四精”工作法助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8-25 14:19   [收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2016年以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情实际,通过“精准选题、精确措施、精细内容、精心实施”的工作方法,在提升立法质效上深耕细作,先后制定颁布了13部地方性法规,为鄂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精准谋划布局,绘好立法“施工图”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立项是立法工作的源头,精准选题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近年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精准立项,努力把好立法“源头关口”。

(一)政治引领定航向。坚持党的领导是提升立法质量的‌根本政治保证。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每一项法规都与党中央决策以及省委、市委部署同频共振。一是紧扣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问题所在,围绕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立法项目。近年来,先后将现代物流业发展、武昌鱼发展、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文明殡葬等纳入立法项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计划、重大立法事项严格按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二)多维论证拓渠道。改变过去单一征集模式,综合运用线上公开征询、基层联系点全域征集、重点单位定向走访和人大代表精准问策等多维渠道,全方位扩充立法项目储备来源,精准梳理治理堵点、发展难点与民生痛点。如每年通过《鄂州日报》、鄂州人大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布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开展调研,听取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等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科学研判定计划。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召开年度立法计划研讨会,系统复盘前期调研成果,科学筛选并统筹敲定年度项目,精准绘制全年立法工作“施工图”,确保计划贴合实际、重点突出、务实可行。如2026年,聚焦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确定立法计划项目4项、调研项目3项,分阶段、有节奏推进任务落地,持续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升级、行稳致远。

二、精确设计制度,破解治理“痛难点”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设计,力求法规务实管用,可操作、能执行。

(一)提前介入统筹把关。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路径,构建“双组长”“全程负责、分段领跑”制度体系。一审前,每部法规都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印发立法工作方案,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立法领导小组的组长,明确市政府、起草单位等责任,推动实现“全程记实、节点把关”。同时,强化人大在起草环节的统筹介入,变“等草案送审”为全过程深度参与,从源头提升草案质量。提前介入参与调研座谈、制度设计研讨,重点对制度逻辑、权责配置、法律责任、实操性提出修改意见;对综合性、全局性、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破解部门利益固化、本位化倾向。

(二)深耕调研找病灶。把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全过程,既听部门意见,更下沉一线走进社区企业、田间地头,倾听基层执法人员、普通群众真实诉求。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把基层“金点子”转化为法规制度“硬条款”。通过调查研究,梳理法规调整对象在发展、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做到立法源于实践、贴合实践、服务实践。如今年4月份,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帆带队到渔夫家谣餐饮管理公司、东塔食品工贸公司等地开展武昌鱼条例立法调研,详细了解武昌鱼餐饮、加工企业经营状况。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厘出鄂州市武昌鱼种质资源与原产地保护、品牌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并将相关措施体现在法规条款中。

(三)靶向施策出实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问题清单,广泛吸纳外地立法经验和人大代表、有关单位、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保障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具体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如中央、省环保督察均指出鄂州市存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足的问题。但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走访中,部分企业反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仍需加强。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时文带队到浙江杭州、江苏常州等地考察学习建筑垃圾先进管理经验,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学习借鉴,在《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中增加“对新建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实行限量管理”和“要求制定、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应用工程部位指南”等相应条款,有效解决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精细打磨条款,提高立法“精准度”

强化精品意识,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践行民主凝共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坚持“原汁原味,逐条研究”,及时归纳梳理审议意见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反复推敲论证,确保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广泛凝聚共识;通过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广度,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如《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采取召开听证会、线上线下调查问卷等形式,收到市民反映的“狗狗随地拉屎、狗狗咬人、流浪狗”等方面意见建议30余条,养犬管理痛点被精准捕捉。近年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将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吸纳到法规草案中,实现立法过程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让“民言民语”在“法言法语”中得以充分体现。如为拓宽民意反映渠道,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利用古楼街道人大代表直播间活动,线上征求电梯安全管理立法意见建议,先后征集立法意见和建议10余条,效果良好。

(二)严守底线保合规。立法中,经常会出现法律条文表述的一字之差,反映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方面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充分领会上位法精神,认真学习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对每部条例草案都反复斟酌,仔细修改。一是不抵触。重点审查立法权限、行政权力设定、处罚幅度等,守住立法规范底线。二是权责明晰。力求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具体,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清晰,相关法律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清晰平衡。三是法律责任设置合理,要过罚相当,符合比例原则。如《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虐待犬只的、饲养犬只干扰他人工作生活的、犬只外出不及时清理粪便的、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的处罚设置都与违法行为相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

(三)字斟句酌求规范。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经常召开法规研讨会,每部法规都逐字逐句进行研究修改,常委会分管领导还亲自参加。为确保立法高质量,大家努力在法规名称表述、法规要素、常用条款表述、常用句式表述、立法语言运用等技术规范上狠下“绣花功夫”,筑牢立法技术保障。一是精准表述内容。如摒弃过多宣示性、倡导性表述,尽量减少模糊弹性条款,让执法部门好操作、人民群众看得懂。二是力求立法框架逻辑结构清晰。严格防止条文内部、条文之间及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准确界定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确保法规语言言简意赅、易于理解、便于执行。

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法规“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近年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行并重,保障法规落地生根。

(一)多维宣传强渗透。创新宣传方式。每部地方性法规实施前都举行发布暨实施动员会,对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解读,阐释法规立法目的和内容。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古楼街道镜园社区的人大代表直播间,向群众面对面宣传解读新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在“市民法治学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努力让法治观念在基层一线深入人心。

(二)压实责任促转化。为了把“纸面条文”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人大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市政府制定法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步骤,做到“一款一策”,让地方性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三)闭环监督促长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每部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做到“一年一评”“三年一查”,努力让“纸上条文”长出牙齿、落到实处。(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