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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人大创新监督机制 筑牢政府债务“防火墙”
近年来,宜城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依法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构建“全链条、穿透式、闭环化”监督新模式,有效推动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可持续化,为宜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聚焦“精准画像”,创新建立债务“全生命周期”监督清单
宜城市人大常委会突破传统监督模式,推行政府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清单制度。这一创新在2025年首次专项审议前的调研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事前源头把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前介入,组织财经专家、人大代表对拟使用债务资金的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及偿债能力预评估,严把项目“入口关”。例如,在2025年新增债券项目申报阶段,对部分前期论证不足、收益覆盖能力存疑的项目提出了调整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事中动态跟踪:对纳入清单的重点债务项目,常委会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定期下沉一线。在2025年专项审议前的调研中,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雷河中学迁建、中医院医技综合楼等债券项目,紧盯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建立“红黄蓝”预警机制,对发现的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或资金拨付率偏低及时亮灯提醒,督促整改。
事后绩效评价:项目完工后,监督延伸至项目运营和债务偿还环节。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偿债能力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作为下一年度债务预算安排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项目收益归集差”“运营效率不及预期”等问题。
二、强化“闭环管理”,构建审议意见“跟踪问效”新机制
为确保监督实效,特别是保障2025年首次专项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报告成果落地,宜城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审议意见办理的闭环链条。
审议意见“清单化”交办: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预算工委监督调研报告后,形成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意见精准聚焦调研报告揭示的“协同监管不足”“债务结构不优”“资金绩效不强”“风险预警不高”等核心问题,以“问题清单”形式正式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台账式”管理:市政府需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常委会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对每一条审议意见的办理进展进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重点督促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中关于“压实责任精准化解”“强化绩效优化管理”“完善机制提升效能”等要求,如优化债务结构、化解存量债务、提升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健全风险预警体系等。
满意度测评“刚性化”运用:在后续常委会会议上,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并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参考。对测评满意度低或整改不力的,特别是涉及债务风险防控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依法启动专题询问等监督程序,确保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三、注重“协同联动”,凝聚债务风险防控监督合力
宜城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内外协同的监督格局,为2025年首次专项审议及后续监督提供支撑。
代表专业小组深度参与:组建由财经、审计等领域专业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代表小组,全程参与了2025年专项审议前的调研活动,深入项目现场,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债务规模结构、风险状况、资金使用绩效等关键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丰富了调研报告内容,提升了审议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借力审计监督强化支撑: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将政府债务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在2025年的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审计部门关于政府债务的审计结果和问题揭示,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信息共享、成果互用。
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项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推动市政府层面建立发改、财政、审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政府债务协同监管机制。通过明确各部门在债务“借、用、管、还”全链条中的责任边界与协同要求,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研判、协同处置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提升债务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深化,推动政府债务底数更加清晰,举债融资行为更加规范,债务化解成效显现,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增强。下一步,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2025年专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深化“全生命周期”监督和“闭环管理”机制,探索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更紧密结合,推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宜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王爱明 黄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