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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强监督 创新举措求实效——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三四五”监督工作法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监督工作作为履职行权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实施“345”监督工作法,强化监督工作创新,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为推动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做到“三个坚持”,力求精准有度的监督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思考、谋划和推进监督,制定监督计划、开展重要监督工作提前向市委报告,认真落实市委要求、积极争取市委支持。2022年以来,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人大工作7次,以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52次,真正做到党委有决策、人大有行动,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落实,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将“依法”二字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使人大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我们连续四年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议题,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惠企政策落实、中介机构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等不同切入点,先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法规清理、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助力十堰市连续四年荣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进入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方阵。
三是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理直气壮、敢于监督,不把监督与支持画等号。另一方面,讲究方法、善于监督,对“一府一委两院”多理解支持,做到监督动真格,支持有力度,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比如,年初我们将反电诈作为专题视察调研内容,随着工作深入,认识到与市政府防非吸、治传销、反电诈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一体开展,既履行了人大监督职能,又支持了政府工作,效果会更好。为此,我们不断充实完善监督内容,使视察调研内容更充实、工作更顺畅、成效更明显,全市2025年电诈立案同比下降10.29%,反电诈工作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列。
二、把牢“四个环节”,力求担当有为的监督
1.精准选题。一是紧扣大局“选准题”。紧盯省委部署安排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精心设置立法任务和重点监督议题,做到契合大局需求、顺应民生期盼。二是瞄准难点“立好项”。在项目的选择上求准求精,不贪多求全,以免影响监督效果、削弱监督作用。比如,今年监督议题同比减少了6项,目的是抓住要害、精准发力,干一件成一件,以关键问题的解决带动全局工作突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定方向”。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短板弱项在哪里,监督就向哪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在哪里,监督就向哪里发力。比如,群众深受电信网络诈骗之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其列为监督选题,深入调研视察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2.深入调研。一是做实调研方案。反复研究需要了解的重点问题和调研的主要内容,确保调研直奔主题、科学有序。二是科学组建调研队伍。高度重视调研人员组成,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外,根据需要邀请专业人士和人大代表参与。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情况时,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结合、查阅资料与走访群众结合等方式,广泛收集资料、听取群众意见。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情况调研中,既看好的典型又看差的地方,既组织明察又进行暗访,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四是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确保问题找准、原因析透、建议提实,在篇幅上各占三分之一。
3.规范审议。一是精心安排。合理规划会议议程、会期安排以及审议形式,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提前30天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会议议题、提前7天发放会议材料,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二是提升组成人员审议能力。举办“人大讲堂”,采用“线上+线下”形式,邀请业内知名领导专家专题辅导学习新修改的监督法、代表法,加强对组成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审议能力。三是落实中心发言人制度。组织相关领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率先发言,倡导有充分书面准备的深度审议,鼓励审议中的“问”与“答”。审议财政经济相关议题时,组织专业代表分享专业见解,同时鼓励其他代表结合自身调研与思考,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4.提实意见。一是切中关键。力求原汁原味呈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体现调研成果,做到站位高远、直击要害、切实可行。二是结构精炼。条理清晰地指出问题、列出意见,便于对照整改、销号管理,避免出现面面俱到、大而无当的工作意见。三是程序规范。针对关键问题,加强与相关机构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后提请主任会议通过,交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三、突出“五维驱动”,力求务实有效的监督
1.上下联动。一是加强与省人大的联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主动对接省人大各委办室的关注点、着力点及相关要求,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与县(市、区)人大联动。比如,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我们建立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全市“一盘棋”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推动解决问题113个,防范化解湿地生态风险227个,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三是加强与周边地区人大的联动。在“三省七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中,我们主动反馈立法意见建议。探索与河南、陕西有关市县人大同步行动,合力解决丹江口库区生态环保突出问题。
2.专业带动。一是专业代表小组带动。探索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通过专业代表领题、专题调研解题、专项建议破题“三步走”,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专家团队带动。选聘高校学者、行业领军人才组建法律、预算、财经、环保等5个专家库,“借智”“借力”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引入第三方力量。比如重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听、查、看、评”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估,形成专业报告,提高了建议的办成率。
3.协同互动。一是与巡察监督贯通。落实省委意见和鄂纪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出台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成立专门工作室,将17件生态环保类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通过巡察的刚性机制增强建议办理成效。二是与检察监督协同。在全省率先开展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双向转化建议45件,推动解决问题60余个。三是与审计监督协同。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为加强国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4.闭环推动。一是清单交办。建立问题清单、处理清单、整改清单,条目式梳理视察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比如,将工程建设领域发现的24件突出问题以“问题清单”形式转交市政府整改落实,半年后将整改情况在《十堰日报》公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闭环督办。对问题清单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对整改不认真、满意度测评未过关的部门,启动专题询问、质询乃至二次审议,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如,将民生实事十大行动实施情况监督任务分解到市人大相关委员会,上半年组织对口监督,年底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闭环。
5.创新驱动。一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对重大监督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询问、质询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督组合拳,提高监督效果。如,对物业服务与管理开展监督时,就综合运用了多种方式特别是二次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二是探索“互联网+监督”。拓展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功能,将政府工作部门履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重点问题整改、财政资金使用等数据纳入平台管理,实时监控、动态预警,实现风险信息从“人工筛查”到“智能捕捉”转变。如,2023年,系统分析发现某地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立即推送预警信息,督促该地将35家单位、18129.9万元国有资产登记入账。三是开门监督。除涉密工作外,监督计划、过程、结果等都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增强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李明泉 刘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