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监督动态 >> 文章详情
以闭环监督促法规实施——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问诊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确保地方性法规从“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是地方法治建设的关键课题。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听取法规实施情况综合报告,跟踪督办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闭合监督促进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一、统筹安排,做好监督工作的“望闻问切”
年初,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了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决定对自鄂州市2016年取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鄂州市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制发方案,成立四个检查组,从2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法规实施监督工作的“望闻问切”。望总体,各相关(专)工委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其监督检查的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照不同法规的特点,分别制定翔实的执法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闻症结,各检查组在实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检查和小分队检查相结合、问卷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成效清单”“问题清单”和“交办清单”三张清单。问诉求,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代表“家站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制发电子问卷,在市人大官网、法治鄂州微信公众号、文明鄂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向公众公布,共回收有效问卷5566份,收到群众意见建议87条。切根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汇总各检查组报告,形成综合调研报告。4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并于会后制发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在六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二、精准剖析,找准法规实施的“痛点难点”
通过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鄂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行政体制仍需理顺。地方行政执法权经多轮整合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仍然存在执法权边界不明、责任不清的情况,导致地方性法规中部分条款落实难,形成行政管理的真空。如在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执法过程中,鄂州城区城管执法、环保检测等管理权限已下放到鄂城区,而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许可权限暂未下放,导致区级执法部门衔接较难,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协同执法存在短板。鄂州市地方性法规中均明确了牵头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也相应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但部分法规实施中依然存在部门“单打独斗”,工作缺乏合力的情况。如《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过程中,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均有相应职责,但部门联合执法频次低;长港河保护跨多个行政区,区域协作机制也运转不畅,在长港河保护过程中,还由于执法力量不足,难以实现长港河沿线巡查监管全覆盖。三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部分法规实施过程中向相对人宣传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得不够,少数执法部门存在不熟悉行政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不分析违法情节等问题。四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存在对地方性法规不知晓、不会用的问题。相关部门仅在法规出台时和重要的时间节点做宣传,宣传深度广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有些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涉及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执法依据”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中均未引用鄂州市地方性法规相关条款。
三、跟踪督办,厚植法规实施的“良田沃土”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综合报告,制发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这种闭环式的监督,促使地方性法规实施更深入更全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逐步规范。围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精细化管理开展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拆建结合的系列专项行动。坚持将日常监管执法和专项集中攻坚统筹推进,将依法拆除整治和统一规范设置有机结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新格局逐渐形成。二是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高。开展《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300余场,举办“文明交通劝导”“公筷公勺推广”等主题实践1000余场次,市民知晓率提升至85%。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三是湖泊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建立“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河湖长+保洁员”机制,全市聘用河湖保护志愿者7100余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九龙合力”,湖泊水质持续向优。四是油烟扰民得到遏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建、住更等部门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并提请市政府执行会专题讨论,共同研究解决油烟污染防治中的重、难点问题,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高。五是养犬管理日趋完善。在鄂州市主城区开展上门入户,发送《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鄂州市养犬手册》《快速了解〈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宣传图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共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00余张,放置展板20余个、播放宣传视频3万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免疫接种、犬只检疫、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使依法、文明、规范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条例的深入实施,逐步取得了“一个没有”和“两个明显减少”(主城区没有烈性犬,违规养犬行为明显减少,公共场所违规遛犬现象明显减少)工作成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动鄂州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工作要求,把法规实施工作和立法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进,通过执法检查、制发审议意见等方式,推动地方立法监督与常规监督紧密结合,促进立法与监督实效双提升。(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