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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探索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筑牢基层法治监督“防火墙”
今年以来,十堰市茅箭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五堰街道办事处、二堰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推动基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从“试点探索”迈向“全面规范”,为茅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体系从“虚”到“实”。茅箭区人大常委会将试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常委会主要领导专题部署、研究措施,分管领导靠前调度;备案审查室联合区司法局、试点单位协同推进,建立“街道清理初审、区司法局审核、区人大复核认定”三方机制,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抓政治方向、人大工委主任抓审查质量、街道主任抓整改落实、司法所抓合法性前置审核的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不落空”的工作格局。
审查机制从“缺”到“全”。制定《全区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方案》,清晰界定试点原则、范围、时限与程序,同时针对“有件不报、有备不审、有错不纠”等问题明确处理措施。对试点单位2020年以来的111件现行有效文件进行梳理,并形成文件目录清单。“以前基层文件审查没章法,现在有了‘说明书’,每个环节该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都清清楚楚。”二堰街道工作人员表示。
法治能力从“浅”到“深”。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专项培训,围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表述规范”四大要求,手把手教基层工作人员识别规范性文件、掌握报备流程。例如明确“街道不能超越职责设行政处罚权”“文件里不能用‘原则上’‘适当’这类模糊表述”,通过案例分析让专业知识更易理解,切实提升基层人员履职能力。
监督效能从“弱”到“强”。推动试点街道建立“文件制定前合法性审核”制度,所有拟印发文件须先经司法所或法律顾问把关,重点审查“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是否合规,从源头上减少问题文件。“现在文件印发前先过‘法治关’,既避免了政策偏差,也保护了群众权益。”备案审查为基层法治监督筑牢了“防火墙”。(雷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