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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增强“人大+审计”合力 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近年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增强“人大+审计”合力,推动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把握三个强化,推动监督工作同频同力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共识。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经工委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审议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信息畅通机制。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同研究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共同商定的事项。建立智库制度。筛选审计领域人大代表作为预算审查监督专业代表,聘请审计部门专业人才纳入财经咨询专家库,常态化参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国资监督和债务监督等工作,使人大监督权威性与审计监督专业性有机结合,有效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质效。
二是强化贯通互促,形成监督合力。出台《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预算工委与审计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人大监督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相衔接,前移监督协同关口,实现双方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上的有机贯通、有效联动。自2018年起,市审计部门积极采纳人大监督意见建议,先后将科技和环保专项资金、金融国有企业和政府债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强化联网功能,提升监督质效。不断拓展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审计监督模块,将历年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及审计整改报告、整改责任清单等文档资料,全部归纳梳理、分门别类录入系统,实现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的“一键查询”。在预决算审查过程中,联网系统可同时提供财政预算执行的历史、现实数据和历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直观展现被审查部门和专项资金整体画像,为专家审查提供有效参考,大力提升了审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在日常联网监督过程中,与审计部门共享预算执行数据和系统预警信息,实行资源共用、成果共享,提升工作效率。
二、深化三个坚持,推动审计整改落地生效
一是坚持清单化管理,整改责任不断强化。2013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已持续12年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自2017年起,在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推动下,市政府已连续9年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对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按项逐条确定整改责任单位,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对账销号。表格式的问题整改清单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单位、整改措施记录得清晰明了。各整改责任单位聚焦存在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期限;各整改牵头单位针对主管行业领域内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题督办,整改情况于当年12月份向常委会报告。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督办力度持续加大。精心选择督办内容。立足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监督事项,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以及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精准识别突出问题,真正使人大监督方向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扎实开展跟踪督办。连续8年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会同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深入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实地察看项目现场、核查佐证材料,累计对67个市级部门单位、14个专项资金项目和8个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通过有力有效地跟踪督办,每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均达到98%以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督办方式灵活多样。认真研究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综合考虑审计领域、问题数量、资金数额、问题性质、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重点督办对象和方式,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发力,打出监督“组合拳”。进行上门督办。对发现问题较多、资金量偏大、整改率较低的单位采取上门督办的方式,专题听取汇报、核查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召开会议督办。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本级三个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强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财政和预算资金管理。实施联动督办。对审计查出涉及县(市、区)问题,在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预算工委协同开展督办,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开展“回头看”。针对部分整改不力的单位和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题调研,联合审计部门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对突出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2020年以来,累计向9个县级政府和16家市直主管部门印发整改督办函,切实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推进。
三、践行三个注重,推动满意度测评较真碰硬
一是注重客观公正。自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9年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实行“1+3”报告模式(“1”即市政府工作报告总体整改情况,“3”即重点部门单独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为更加科学民主评价审计整改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满意度测评办法,明确测评内容和对象、主体和方式、步骤和程序等。满意度测评依据整改的态度、方式、进展和结果等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测评意见,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公正客观测评。
二是注重测评流程。优化满意度测评工作流程,在测评后现场计票,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测评结果为满意,反之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让“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被测评单位纷纷表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政治体检”,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加大了整改力度,提高了整改质量。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满意度测评结果将报送市委,抄送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履职评议的重点内容,压实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传导整改压力。这样一套程序完备、步骤缜密、行之高效的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机制,推动各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积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推动标本兼治,出台完善规定制度办法近300项,做到整改问题、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吴园园 肖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