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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自治县:做实全闭环监督 护航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热点,立足“实、严、细、真、效”五个突出,深化实施“43221”全闭环监督,有效助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地落实。
突出“实”字,织密筑牢“四全”测评体系
以下评上“全覆盖”。推行“以下评上”评价机制,完善代表全员参与制度,将“满意不满意”的评判权交给代表,倒逼工作精准对接民意。每年县人代会期间,全覆盖测评全县62家单位,测评结果当场公布,直接作为满意机关评选依据。
工作评议“全方位”。每年人大常委会票决确定6—8个评议对象,围绕被评议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履职等8个方面,采取“面对面”访谈、“背靠背”问卷、“点对点”跟踪方式开展全方位评议调查。换届以来,累计评议19个单位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至今年底,届内27个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将实现全覆盖。
述职测评“全层级”。建立健全“双述双评”机制,纵深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单位部门向代表述职、选民评议代表、代表评议单位部门”活动。组织全县900余名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回选举单位(选区)开展述职测评,11个乡镇年度累计有33个镇直单位接受评议,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人事任免“全链条”。规范“任前考试、任中推介、任后监督”流程,每年组织27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职与人民代表大会履职测评,推动人大选任干部监督实现全链条覆盖。全省首创“两官”履职评议,对35名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承办的1100余件案卷及其履职情况,通过抽选评查、深度回访、公开评议,最终评选出优秀法官5名、优秀检察官3名,“优秀”等次案件25件。
突出“严”字,刚性执行“三不三退回”程序
对不合法的退回重编。针对财政计划安排中存在的不合法问题,坚决执行退回重编程序。重点聚焦预算编制违背《预算法》的情形,如预留分配资金额度不合理且偏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保障不足、“三保”(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优先级突出不够等问题,通过退回要求重新编制,从源头规范财政资金计划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对不合规的退回重报。针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及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合规情形,坚决执行退回重报程序。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长江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等工作报告中暴露出的认识不到位、问题查找不精准、整改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要求按照规定时限、规范要求修改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内容缺项问题,重点督促补充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内容;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要求逐项核查修订,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对不合理的退回重核。针对县域战略规划、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坚决执行退回重核程序。在审查县域战略规划时,累计梳理反馈文字表述不严谨、结合地方实际不紧密等问题40余条;在审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时,因候选项目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高、资金投入效益偏低、实施条件不成熟等问题,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不予通过,并要求重新核定,从决策层面保障事项推进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突出“细”字,全面落实“两项清单”制度
实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审议意见由“原则性表述”转为“操作性指令”,四年来累计向政府交办民生实事办理、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双减”、未成年人检察、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领域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百余项。在该制度推动下,中央及省市县级民生实事扎实推进,联农带农产业通道建设、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有效落实,县实验小学食堂项目顺利建成投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持续向好,农村边远地区“就医难、通行难、通讯难”等突出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实施“检查报告+整改清单”制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化梳理、清单化呈现,推动问题靶向整改。如《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中交办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不彻底、清江水华治理不及时、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等整改清单任务已全面销号;《殡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殡葬执法机制不健全、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标准需更新”等存在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形成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氛围。
突出“真”字,深化实施“两访两审两评价”机制
紧盯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这一核心,通过初访、回访,一审交办、二审督办,阶段性评价、年度评价,形成“人大调研走访-审议意见交办-阶段性落实回访督查-年度完成效果评价”全过程监督闭环。
连续四年重点跟踪监督城市品质提升、清江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全覆盖走访项目一线、乡镇村组及政府部门,背靠背开展线上线下测评,梳理汇总反面典型案例29起,拍摄暗访短片4个,开展“1+N”专题询问,推动学校阳光食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不动产权办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燃气市场规范管理,商业城停车场建设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6个方面等多年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得到解决,《“大县城”规划范围内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中心城区规划管控规则》等配套制度相继出台完善,公益性公墓、残疾人托养中心、光荣院等一批民生重点项目顺利建成投用。自治县委给予“一准三高”(精准契合县委需求、选题站位高、工作标准高、选定的事项关注度高)的充分肯定。
突出“效”字,一体化推进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同
贯通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与监委建立定期会商、联动协作机制,推动两者在线索处置、成果运用上高效衔接。将县委巡察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线索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连续4年会同监委拍摄专题询问暗访短片,今年重点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不动产“登记难”、社会救助不到位等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纳入专题询问,并将相关典型案例线索纳入全县蜗牛奖评选。
贯通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坚持预算监督与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助力以国有“三资”为基础的“大财政体系”建设。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全程参与大财政体系建设常态化调度,监督前置,消除风险。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五年行动计划,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办法》等制度,推动审计整改资金限期追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依法划转、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督导审计整改问题清理规范资金50多亿元,其中清收财政出借资金3.9亿多元。
贯通人大监督与司法监督。将“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纳入人大监督视野,以备案留痕规范建议提出与整改全流程。强化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运用,提请县委予以表彰,同步函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反映的民生关切、社会问题精准转化为司法办案线索,推动监督效能向办案实效转化。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旁听法院庭审,以全程化、近距离监督护航社会公平正义。
贯通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聚焦“12345”政务服务热线重复投诉、“5号见”活动反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整改。做实信访驻点服务,精准回应舆论关切,有效推动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等民生难题处置限时办结。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展人大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督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等工作中,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将舆论反映的民生关切转化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形成“舆论发声—监督跟进—问题解决”的工作闭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