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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给监督者“充电”的法律课——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前学法侧记
2026年4月10日上午,十堰市人大机关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战前动员”正在进行。桌上,是厚厚的《森林法》资料汇编;台下,是即将奔赴基层的执法检查组成员……
在实地检查出发前,不先听汇报、不先看现场,而是安安静静坐下来,请专家深度解读法律条文,让监督者先做“法律明白人”。这看似“慢半拍”的举动,实则蕴含着人大监督工作理念的深刻转变:以法治思维引领监督,以专业精神发现问题。
从“外行看热闹”到“内行看门道”:让法律条文成为监督的“标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检查的价值在于发现真问题。如果我们自己对法律都一知半解,下去检查就只能走马观花、雾里看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师利龙在讲话中一语道破了此次学法的初衷。
长期以来,执法检查面临的一个现实困境是:检查组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未必都是检查领域的专家。面对森林法这样一部专业性较强的法律,容易出现“看现场很热闹,查问题门道不清”的尴尬。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此次学习精心设置了“专家辅导+部门汇报+讨论交流”三位一体的学习环节。邀请的主讲人夏建福,既是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也是深耕林业战线多年的专家型领导干部。他从2019年森林法修订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到林地保护、林灾防治、公益林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等具体制度,再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
台上讲得透彻,台下听得解渴。“以前可能更关注有没有树被砍,现在明白了,更要看采伐许可制度落实了没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了没有。”一位执法检查组成员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重点,他感慨道:“这一课下来,手里的法律‘标尺’更清晰了。”
从“被动听汇报”到“主动找问题”:带着法律“探照灯”去检查
学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此次会议不仅是法律知识的灌输,更是检查思路的校准。
在十堰市林业局汇报全市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时,汇报材料没有简单地罗列成绩,而是按照会议要求,重点剖析了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执法力量薄弱等“硬骨头”。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回避问题,欢迎人大用法律的“探照灯”来帮助查找漏洞。
会后,检查组成员结合学到的法律知识,对即将开始的实地检查有了新的思考:
“根据森林法第35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我们检查疫区时,就要重点查这个责任是不是真正压到了县级及乡镇政府的肩膀上,‘510’除治技术标准有没有打折扣?”
“法律明确了公益林的划定和管护规定。我市作为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了没有?这笔钱用得怎么样?林农有没有获得感?这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力量是强了还是弱了?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配齐了吗?这关系到法律授权的行政处罚权能不能真正落地。”
……
经过这些思考,法律条文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了起来。原本抽象的法条,变成了一个个具体可操作的检查要点。这次学法会议,实质上是将厚厚一沓法律文本,转化为了执法检查组手中的一份“精准监督导航图”。
从“一次性检查”到“全链条闭环”:专业精神贯穿人大监督始终
此次学法,并非孤立之举。透过这次学习,可以清晰地看到十堰市人大在提升监督质效上的全链条设计。
翻看前期印发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间轴贯穿3月至12月:前期有自学和委托自查,中期有带着问题清单的实地检查和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题调研,后期有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和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而此次法律辅导,正是这个闭环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它既是对前期自学的深化,也为后续查找问题、起草报告、审议意见提供了统一的法定标尺。
离开会场时,每位检查组成员的包里都装着一本厚厚的《资料汇编》,里面是森林法法条、释义、相关政策以及全市林业基础数据。这些沉甸甸的材料,与刚刚结束的法律辅导课一起,构成了他们即将奔赴林间地头的“行囊”。这不仅仅是信息的装载,更是一种能力的武装。
“磨刀不误砍柴工。监督工作的高质量,首先源于准备工作的精细化。”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种‘专业化’的履职方式,让每一次监督都能切中要害,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真正让人大监督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守护好十堰这片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的绿色屏障,需要的不仅是热情,更是法治的理性和专业的坚守。当人大监督的“利剑”在法律的“磨刀石”上反复砥砺,它必将更加锋利,更加有力破解问题症结,守护好秦巴山区那一片关乎“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盎然绿意。(王国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