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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守正创新 多措并举 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7-21 17:30   [收藏] [打印] [关闭]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制度。近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守正创新、系统推进、提质增效,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拓宽监督路径、延伸监督触角、激活监督效能,持续做实做细备案审查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黄冈市委持续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安排,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常委会党组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立法、监督工作一体推进。各专(工)委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领会备案审查制度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审查,推动审查意见落实,确保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制度机制建设的“牛鼻子”,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明晰各方职责,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强化衔接联动。深化与市委、市“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衔接,建立日常联络、季度会商、半年通报、全年述职的闭环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例分享、文件移送、问题交办、联合审查,统筹开展业务联训、整改“回头看”等工作。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报告质量。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核查清查制度,通过组织自查、核查发文目录等方式,加强报备环节沟通,近三年提醒制定机关补报4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机制,近三年来,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不平等对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变化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累计修改30件,废止75件,宣布失效9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汇聚多方力量,擦亮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底色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借智借力,不断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一是持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受理机制,在接收书面审查建议的同时,2024年在黄冈人大官网开设备案审查专栏,开通公民审查建议“一键直达”功能,近年来依申请审查数量明显提升,2024年、2025年分别收到审查建议5件、6件。依法办理群众审查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激活基层立法联系点效能。结合全市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地域分布特点,每年选取部分民生关切、社会关注的规范性文件,定向委托开展民意征集、辅助审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三年累计收集建议26条,备案审查工作民意基础更加坚实、公众参与面持续扩大。三是强化专家智库专业支撑。优化备案审查专家库结构,吸纳法律专家学者、行业骨干等充实审查力量,对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联合研判,实行专家论证、精准把关。近三年,依托智库专业力量累计完成重点文件审查12件,提出专业审查意见36条,有效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延伸监督触角,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着眼全域覆盖,黄冈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在2024年启动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基础上,2025年在全市确定18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指导各地成立专家库,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开展专项清理,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520件,废止207件,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先后在省人大和市委工作简报刊发。2026年出台《黄冈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厘清县级人大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履职权责边界,规范基层文件报备、审查、问题处置流程,补齐基层备案审查制度空白,推动基层备案审查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为了加强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业务轮训,通过案例教学、实操实训培训基层工作人员300余人次,有效破解基层“不会审、不敢审”难题,推动备案审查从市县延伸至乡镇末梢,实现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

下一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对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抓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基层延伸、强化能力建设,全力推动黄冈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张开宇、陈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