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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制定《预算联网监督实施办法》 为预算监督注入“智慧”动能
近期,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鄂州市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朝着智能化、信息化方向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财政资金监督自此迈入智慧监管新阶段。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条,立足本地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实际,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数据采集与管理、监督内容与方式、监督运行机制、保密管理与责任追究等核心内容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行高效的预算联网监督制度体系。
此次出台的《办法》创新推行全链条式监督模式,推动“线上动态监测+线下核查处置+结果联动应用”深度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出实效来。其核心亮点体现在四大方面:
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监督模式从“事后补救”转向“全程把控”。依托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打破以往事后监督的局限,对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到决算编制的全流程进行闭环式动态监测,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实时跟踪、全程管控,及时发现并防范预算执行中的各类问题。
推行“五度”量化评价,监督标准从“单一模糊”转向“精准科学”。摒弃以往仅以部门预算执行率为核心的单一评价模式,从五个维度设置量化评价阈值,让预算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其中,将预算执行率低于75%的情况纳入偏离度预警范围;用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数量及金额占比计算精准度,作为预算调整依据;用“其他支出”占部门预算比例计算“精细度”,超过20%的纳入预警范围;将抽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较差的项目纳入效能度预警范围;以人大常委会评价不满意的单位及项目,纳入满意度预警范围,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大幅提升了预算监督的精准性与科学性。
构建多方联动机制,监督力量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发力”。改变以往由市人大单独开展监督的工作模式,建立市人大、财政、审计三方联动监督机制,针对预算监督中发现的不同问题情景,实行分类处置、协同推进。通过三方信息共享、工作联动、问题共改,凝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有效提升问题整改落实效率,让监督工作更具精准性和执行力。
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监督效能从“参考有限”转向“刚性约束”。彻底扭转监督结果仅作为预算编制参考的局限,将预算联网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分析报告、提出的优化建议,全面运用到预算决算审查、预算调整审批、后续预算安排等工作中,让监督结果成为刚性约束依据,切实提升人大预算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把落实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实践,持续深化智慧监督建设,推动预算监督更有重点、更有抓手、更有方向、更有成效,让人大监督真正长出“牙齿”,为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贡献坚实的人大力量。(秦红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