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胡可明、陈华、任清水、艾信付、祝建钢、柯武松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樊启城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周湘燕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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