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张河洁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国志为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荣春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 命:
刘大举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金志慧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员;
王宏燕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员。
免 去:
黄柏权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易春华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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