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张忠斌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刘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黄桥荣、李伟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王汉生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江章鹏、郑文辉、陈林、陈楠、杨洪波、严芳为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
六、任命刘汝梁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七、免去谢良云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任命朱晶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戴蓉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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