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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5-08-01 09:5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5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5年1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宫步坦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气候投融资促进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交由省人大城环委审议。为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工作,省人大城环委制定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方案。6月中旬,委员会赴武汉市就办理该议案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气候投融资促进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相关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与提案人进行沟通。6月27日,省人大城环委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湖北建设意义重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十分必要。2022年8月,武昌区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入选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两年多来,我省对气候投融资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气候投融资产品、碳金融产品传统单一、应用标准缺乏,金融机构准确评估绿色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难度大、服务双碳信贷创新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

鉴于全国人大正在对生态环境法典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法典草案专设 “应对气候变化”章。同时,我省气候投融资工作尚处于试点推进阶段,立法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不断积累经验,根据国家相关立法进程,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