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由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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