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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