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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