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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