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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