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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