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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3-30 16:15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研究,根据《湖北省人大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请结合研究课题指南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自选角度、自拟题目申报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2026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申请书》,经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6份,5份不署名版本,1份署名版本)寄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省人大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邮件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一栏按“课题申请书(单位+申请人姓名)”格式填写。

(二)立项评审。4月底,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大研究课题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后,印发课题立项通知,并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书,开展课题研究培训。

(三)中期评估。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通知,及时组织开展课题研究。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视情选择部分课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就课题研究进展进行中期评估,并反馈评估意见。

(四)结题评审。9月30日前,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终期成果(含纸质版一式6份,5份不署名版本,1份署名版本,电子版一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专家开展结题评审,经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以适当形式通报评审结果。

(五)经费资助。对于获准立项、如期结题、通过评审的课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二、成果转化

(一)精选部分优秀成果专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呈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同志参阅。

(二)在湖北人大网、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信息》推送或刊用;对部分课题成果汇编印发,赠阅全省各地人大机关、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推荐优秀课题成果参评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每年每个单位最多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4个,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联合申报。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的成员可放宽至7人。

(二)严禁一题多报。已经申报省级财政经费资助项目(如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省社科一般或重大项目、省软科学专项等)的课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作为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项材料,否则将不予经费资助。

(三)加强沟通联络。每个课题需明确联系人1名,注明姓名、职务(职级)、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码)。所申报课题被确定为立项课题后,受邀进入课题联络工作群加强沟通联络。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湖北人大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2026年湖北省人大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2.2026年湖北省人大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李艺美

电话:87237722

邮箱:hbrddyc@sina.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430071(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惠明路省委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