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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