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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1月25日至27日在汉召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5-11-1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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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5日至27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上述条例建议表决稿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8件报批法规,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报批法规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北省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将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郭元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