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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1月28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武汉洪山礼堂举行。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刘晓鸣主持会议。大会其他执行主席盛阅春、胡志强、杨云彦、徐文海、程用文、阮树春、黄剑雄、王永辉、胡亚波、胡玖明、周锋、胡超文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王忠林、李殿勋、王晓东、孙伟、张昌尔、诸葛宇杰、侯淅珉、张文兵、何良军、王林虎、琚朝晖、吴海涛、彭勇、王艳玲、马国强、郭元强、刘雪荣、王玲、梁伟年、周洪宇、万勇、陈平、蔚盛斌、黎东辉、尔肯江·吐拉洪、张柏青、马旭明、张维国、杨玉华、秦顺全、王红玲、王兴於、肖菊华、游劝荣、王守安、闫贵军、熊征宇、胡立山、杨智、朱孔军、李元元、黄泰岩、刘泉声、廖志伟、张运广、杨自春、赵章平、汪晓陆、张爱国、雷文洁等和主席团其他成员。
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717人,实到代表68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玲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她说,过去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支点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二是加强法规制度供给,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加强生态环保和文化传承、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立法,共审议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7件,已表决通过其中的12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1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法规性决定29件。三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扣重大战略实施加强监督,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生态环保和全面绿色转型领域、民生和社会领域、监察和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件,实施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专题调研7项。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深化“两个联系”,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深入开展“聚力支点建设·代表行动”,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五是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制度机制建设和人大研究宣传工作,着力打造“四个机关”。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支点建设依法高效履职,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25年,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支点建设;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建设;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司法保护,守护荆楚大地绿水青山;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大,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抓手,以助推基层治理为重点,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深化强基固本,筑牢审判事业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法院铁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425918件,结案1310621件;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全部位于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1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军维权等工作的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48个集体和64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2026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以更强担当服务支点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创新,以更严要求狠抓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全部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办理各类案件20.5万件,为服务保障“十四五”圆满收官、湖北加快建成支点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惩防并举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效能治理,从严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抓实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123人、起诉62128人。以专项行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制定实施服务支点建设“3+N”行动方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助力长江大保护”三个专项行动,助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省委“七大战略”实施。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深耕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8万件。以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严管厚爱锻造高素质队伍,扎实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2026年,省检察院将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推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向大会作关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提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全面修订我省现行代表法实施办法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次开展调研和论证,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形成提请大会审议的修订草案。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始终看齐党的创新理论,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上位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系统总结我省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修订草案共6章、64条,重点修改内容包括:突出对代表的政治要求,明确代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国家机关联系代表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机制,提高议案建议质量与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对代表履职培训、知情知政以及组织保障、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作出规定;强化对代表的激励和监督,完善代表履职宣传褒扬制度,明确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等要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