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工作动态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深化“代表行动”、发挥代表作用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08-06 18:35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积极组织开展“代表行动”,各级人大代表牢记使命责任,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投身一线,充分展现人大代表履职风采,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深化“代表行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重点内容

深化开展“代表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打好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反映各方意愿诉求,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聚力经济发展战,深入了解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对接落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以及我省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央和我省各项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实落地,加快生产秩序全面恢复,确保如期脱贫、全面小康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力民生保卫战,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政策,稳岗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听取和反映涉及民生问题的意见建议,支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稳住“米袋子”,保障“菜篮子”,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统筹抓好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促进养老托幼、体育健身等生活服务业扩容提质,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聚力社会稳定战,深入了解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城市治理、城乡基层治理中的有关问题,了解因疫受损群众合理诉求、涉疫受损企业租金减免和劳资纠纷等“疫后综合征”的化解情况,协助做好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以及病亡家属抚慰等工作,加强人文关怀,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丰富活动方式方法

开展“代表行动”要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以县乡人大为主阵地,以代表小组为主要活动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坚持专题学习和政策宣传相结合。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惠民惠企的政策,吃透上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掌握政策法律,为活动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宣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注重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党的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促进惠民惠企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二)坚持统筹推进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各地要围绕深化“代表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活动重点及活动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选举单位、进代表之家(活动室、站),访企业负责人、访基层干部、访工人农民、访选民代表、访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扎实开展“五进五访”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并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完善联系制度,拓宽联系形式,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实效。

(三)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各地要充分运用代表小组、代表之家(活动室、站)等工作平台和载体,组织代表集中开展走访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协调,提升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本级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活动,深入了解掌握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最密切的优势,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作贡献,奋力展现人大代表的担当作为。

(四)坚持分级负责和督促检查相结合。“代表行动”组织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抓好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加强宣传、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上下沟通联系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抓好贯彻落实。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梳理,分析研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分层原则进行交办、转办、督办。建议内容属于县乡职权范围内的,分别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直接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属于市州职权范围内的,由市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交市州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属于省级层面的,由市州人大常委会汇总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三、加强活动组织保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代表行动”是人大服务中心大局的有力抓手,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创新载体,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各地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好“代表行动”的重要性,将开展好“代表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讲政治、顾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努力在开展“代表行动”中锤炼思想品格、提升政治素质、体现责任担当。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和推广“代表行动”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信息工作,各地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一些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上报,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紧贴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需求、紧贴代表实际,把基层情况摸透,把问题导向树牢,把纾困解难做实。崇尚求真务实,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不搞花拳绣腿,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做到作为不作秀,在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