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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群众情系民生切实践行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主张、期盼,在人大工作中能充分体现出来;人民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在人大能得到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人大这个“家”把推动发展、管理社会的权力赋予“一府两院”,人大就有责任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切实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和幸福。从地方人大工作来讲,就是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和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努力助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加人民福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贯彻到人大履职的具体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就要自觉做到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恩人”,在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工作中奉人民群众为“主人”。
第一、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恩人”,对群众常怀感恩之心。
首先,我们要真正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群众路线,就没有中国共产党。回顾我们党90多年的奋斗历史,就是一部践行群众路线的历史,就是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热情拥护和大力支持的历史。人民群众用“鲜血”染红了井冈山、瑞金,用“小米”哺育了延安革命圣地,用“小车”推出了解放战争的胜利,用“双手”铸就了国家建设事业的辉煌,用“手印”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一句话,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其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所有财富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再次,我们还要深刻弄清楚,人大本身是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以黄石市为例,全市260多万人民选举341名人大代表组成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说,有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市“一府两院”。一位80多岁的老村支书在谈到人大工作时,十分动情地说:“每次选举人大代表我们都是投了票的,人大代表是代表我们群众当家作主的,人大是最有权的。”如其说这是老支书对人大法定地位的肯定,不如说是一位老人寄予人大代民行权、为民执言的无限期许和沉甸甸的嘱托,是代表人民群众对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行职责提出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使命,认真站位,坚定群众立场,践行庄严承诺。要常怀感恩之心,感恩人民群众为推动历史进步、创造社会财富所作出的牺牲和付出的劳动,感恩人民群众信任并为我们搭建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感恩人民群众作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坚强依靠。
第二,在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对群众常怀关爱之心。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键在感情,只有对群众有真感情,服务群众才有真动力。对党员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来说,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把你当亲人。2008年5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黄石市人大机关牵头组织6家单位进驻阳新县汪家垅村开展新农村帮扶工作,村民一开始都抱着怀疑、观望的态度。我们在走访调研之后,针对该村人多地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的实际,指导村党支部发动群众,按“支部当龙头,群众入股份,小股合大股,合资办企业”的形式,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从无到有、由小到大。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当初的2700多元增加到2013年的7800多元,帮扶工作得到了村民群众的普遍称赞。反过来,群众也拿市人大机关的驻村干部当自家人,更加积极地投身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使该村村容村貌和卫生文明程度发生了显著变化,成为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总结这几年帮扶经验,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坚持了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心帮助群众,切实依靠群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的太子镇德夫村有一叫李朝焰的农户,夫妻俩都是残疾人,还有一个90多岁的老母,一家十口人的生活,主要靠承包的8亩多耕地和儿子阶段性外出务工的收入过日子,家庭十分困难。生活虽困难,但义务工、公益事业都积极参加,全家人也都从内心称赞村干部好、党和政府好。这是因为,村干部和基层党委政府没有遗弃他们,把他们当亲人,从低保、补贴、救助和就业等方面关心他们,村里的大事还主动上门听取他们的意见。于是,他们也把村干部和党委政府当亲人和靠山。
第三,在工作中奉人民群众为“主人”,对群众常怀敬畏之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大工作的党员干部要真正弄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坚定不移地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神圣权力,充分相信群众,广泛联系群众,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使人民群众的意见、主张在人大能得到及时表达和积极回应。在研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时,我们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可以享受的最大、最公平和最长远的福利,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常委会顺应群众期盼,决定围绕市委关于“生态立市”这一重大决策,结合黄石总规修编和建设大冶湖生态新区的工作要求和有利契机,重点就山体、水体、公园、绿地以及大气保护等实施生态控制红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视情况作出相关决议。目的就是通过发挥人大特殊作用,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我市生态红线范围和预期目标以及相应措施,为我市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基本的法定依据。并通过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扩大社会共识,将“生态立市”的重大决策转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早日实现把黄石建设成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更美、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鄂东特大城市的黄石梦!(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