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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五大工作机制 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8-05 07:38   [收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我市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把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作为人大工作的立足点,把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委所想、政府所急作为人大工作的发力点,勇于担当,大胆实践,在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在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人民日报》连续六年全方位、多侧面地推介了我市人大工作经验。

一、创新服务大局工作机制,凝聚发展正能量

“党委工作的中心和侧重点就是人大的工作中心和侧重点”。人大工作唯有紧扣中心,举纲带目,才能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作为。我们打破传统思维定式,通过与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召开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干部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与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去年,我市在三级人大机构、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以“九个一”、“七进七访”、“人大代表宜昌行”为主要内容的“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使人大工作主动融入发展、聚力发展、服务发展。一是建言献策谋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深入走访调研,积极建言献策,破解发展难题。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助推宜昌跨越发展的建议3705条,部分建议已转化为各级党委决策,有的被各级政府积极采纳,付诸实施。二是招商引资助跨越。我们注重既要求各位代表从自身实际出发,各尽所能,又强调各级人大要突出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在主战场上勇于但当,以为立位。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主任(主席)258人共联系重点招商项目343个、重点企业336个。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三次“人大代表宜昌行”活动,来自深圳和省内的企业界人大代表先后与我市签订项目投资协议64个,签约资金6107亿元,目前已经开工建设23个,投资总额2087亿元,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三是服务民生解难事。启动“双百帮扶行动”计划,动员并组织市泉州商会、台州商会、恩施商会、民建企业家协会拿出90万元帮扶百名家庭特困职工和百名贫困大学生。全市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共筹集资金8500万元,帮扶困难户7118户,办理改善民生的实事5704件。四是联系群众促和谐。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企业车间、机关学校、建设工地,话发展、听建议、解难题、办实事,认真开展“七进七访”,到基层“接地气”、与群众“零距离”,详细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所忧所难,立足自身优势,把“九个一”活动抓到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大代表进园区访企业2422家,进企业访项目2441个,进市场访客商3523人,进农村访农民300769人,进社区访居民70010人,进机关访干部13199人,进选区访选民402985人,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由市人大倡导并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的“人大代表及企业家宜昌行”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成效显著,创新了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新模式,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再创佳绩,把“创一流、促跨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争创新业绩,创出新品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同志也签署意见: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在活动组织、工作配合、后勤服务上给予充分保障。

二、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我市在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一次次有益的探索。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两测评两公开”监督模式。强化后审议阶段的监督,有力推动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去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以《宜昌:“两测评两公开”,人大监督更刚性》为题,给予了重点报道,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专程来宜学习我们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创新监督司法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加强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试行办法,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司法公正,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三是规范专题询问。我市认真总结这几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专题询问办法,对专题询问工作进行了规范。三年来,我市选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代表建议办理、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安全饮水、生态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今年5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对宜昌市城区生态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湖北日报》以《副市长向市民检讨》为题进行了报道,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称赞“这是发挥人大监督任用的好范例”。省人大常委会李春明主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楚平书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同志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我们进一步总结、提升专题询问工作。四是认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连续四年对20个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积极推动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五是建立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该制度建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初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本级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情况,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创新决策机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人大及其常委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一个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必须有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作保障。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范围和程序,紧紧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公共绿地保护、“三城联创”、城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城区水源地保护、“窑湾蜜桔”原产地保护、查处违法建设、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项工作作出决议决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次数由少到多、范围由窄到宽、议题由虚到实、内容由程序性到实质性。同时,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使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民生。2010年5月19日,《人民日报》以《从“虚”到“实”,从程序性到实质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宜昌样本》为题,配发组图、编者按和评论,用近整个版面向全国推介了我市的做法和经验,《中国人大》刊物、新华网、人民网等多家国家级媒体也相继予以报道。

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代表工作中,树立以代表为本、活动为魂、服务至上的理念,对代表在思想上鼓劲、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创新代表培训机制。将代表培训纳入市县人大工作重点内容,健全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精选培训内容,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到县市区和乡镇巡回授课等形式,对市、县、乡8300多名代表进行了培训,形成了上下联动、立体交叉的培训网络。二是创新代表联系机制。今年,我市制定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建立人大代表挂牌服务、网络平台、代表联系中心户、设立代表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为百姓代言,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我市探索建立了对代表提出的所有议案建议由各专工委全面督办、对上年结转的建议跟踪督办、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大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每年8月“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月”集中督办模式,使我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逐年提高,去年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达到6364%,高出上年度两个百分点。通过议案建议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惠及民生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深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好评。四是创新代表激励机制。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对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走访选民、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记载,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建立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表彰制度,激励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建立市人大代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选举单位开展代表培训、组织代表活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联系代表等方面进行考核,提高选举单位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

五、创新管理机制,保障机关高效运行

人大机关是常委会工作的参谋部和服务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们在市人大机关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细化制度规范,细化管理流程,细化结果控制,建立了规范有序、简洁高效的管理运行模式。同时,注重提高机关干部思想和业务素质,强化学习培训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并对55岁以下的干部实行闭卷考试。对常委会机关每个委室下达宣传工作任务,一月一考核,鼓励机关干部人人动笔,以此促进机关干部学习业务知识,激发人大机关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机关干部的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干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作用。

总之,我们在创新人大工作机制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但和兄弟市州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人大工作机制是一个大课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作法,积极探索,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