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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把改革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和强大动力,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强化监督
常委会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影响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强化监督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开展监督。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把市委的重大决策、“一府两院”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关全局性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努力推动全市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今年以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工作、水务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节能减排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等9个报告,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情况、汉江监狱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各项工作都作出评审意见的书面交办函,对工作交办落实情况定期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紧紧围绕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开展监督。围绕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政府工作提能增效的总要求及在城乡建设和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创新监督形式,把支持政府开展工作与推进重点环节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在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把新型工业、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高端特色品牌农业、城市更新改造、文化名城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等确定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效能。
三是紧紧围绕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今年8月中下旬,我们将组织开展仙桃历史上首次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仙桃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目前《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的通知》已下发相关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前期宣传培训已经完成,围绕专题询问,我们深入开展走访、实地查看、问卷,使询问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我们将通过此次专题询问,把责任落实到政府各个部门,力争十二五期间内,实现全市所有河渠水质明显好转,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严格遵循党的领导原则、法律原则、全局性原则和群众利益原则,紧紧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审议有关报告,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保证各项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
一是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报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础性工作,及时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督促政府加强财源建设,为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借鉴省人大和其它地市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先进经验,我们今年计划围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主线,抓住支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强化社会性基金、政府性基金监管,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城市补偿费、污水处理费、污水排放费等收取、使用情况,推进预算监督信息化和信息公开,实现人大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全覆盖。
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实时在线监督系统建设。计划在2015年建立在线监督系统并投入运行,系统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库为数据源,力争主要实现“四大功能”,包括:查询功能、汇总和综合分析信息功能、资金跟踪功能、预警提示功能,系统建成后,将使财政支出真正处于人大实时监督之下,促进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实阳光财政。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时监督实施方案,提出了资金预算,准备近期择机外出学习考察后结合自身情况予以落实。
三是围绕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紧紧抓住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事关全局的大事,及时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推进改革的深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今年我们围绕城投公司债务、南城新区土地规划储备、国有资产清算、政府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提交常委会会议开展专题讨论,开展论证评估,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例如:在审议关于城投债资金使用有关情况的报告时,认为城投债发行以来,市政府及城投公司将募集资金严格纳入预算管理,透明操作,规范管理,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和城建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要求市政府及城投公司重点防范投资风险,最大程度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自觉坚持党管干部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拟任“一府两院”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等制度,确保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75名人民陪审员已经在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三、以增强服务为导向,提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水平
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服务代表机制,创新代表工作,把人大代表作为一个板块激活,使之持续散发生机活力。
一是推进组织机构创新。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精神,结合省人大改革创新的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我们在乡镇和市直设立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与主席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具体负责市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以加强市人大对乡镇及市直人大的管理、联系、指导。
二是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积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通过深入走访联系代表,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明确领导联系代表团责任分工,落实常委会领导联系各乡镇代表团要求,加强了对基层情况的了解,密切了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认真组织开展“为民清廉务实”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蹲村驻点,走访农家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分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调研等活动,打造学习、交流、活动平台。
三是加强代表履职跟踪。深入探索代表建言献策新途径,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等形式,引导各级代表访选民、听意见、提建议,争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对每一次专题或集中视察都认真选题,认真视察调研,积极撰写视察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健全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引导代表小组制定好活动主题和形式,定期检查督导。
四是提升代表综合素质。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举行代表培训班,加强对新任代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及时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组织代表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使广大代表熟悉代表的地位与职责、权利与义务、行使代表权力的程序、出席人代会和参加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规范要求。
四、以创新意识为驱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充分开展审议,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为提高组成人员的议政能力,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了增强监督实效的意见、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通过增强纪律观念,严格制度落实,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提高了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以“讲求实效、提高效能”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各种活动和讨论,进一步统一机关干部的思想,促进机关全体人员提升思想境界、提高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大会议、接待、差旅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会的制度体系,使人大机关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倡导密切联系群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加强人大宣传,提高人大工作美誉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通过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调动了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通过《仙桃日报》、《仙桃周刊》等媒体宣传我市人大工作,共同凝心聚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