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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人大工作的基准线,人大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要替人民掌权,为人民代言。结合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谋利,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十堰生态滨江新区建设,促进郧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人大工作的标准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民意机关,权利来自于人民,权利的来源要求人大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人大工作的最高标准。
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大的优势是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最根本的要求是尊重、维护和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最重要的工作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如何通过更加有效地履职,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正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所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首先要提升理念,把党的群众路线深深扎根于人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民之所望为履职所向,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下大力气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心访民情,虚心汇民智,耐心释民惑,倾心解民忧,尽心惠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准则、最大追求。作为人大工作者,应深怀爱民之心,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关心群众的疾苦,时刻把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与广大群众鱼水相依,苦乐与共,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大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贴民生,才能在人大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二、把坚持依法履职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核心
人大工作的本质就是代表和保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人大要通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人大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核心,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致富步伐。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促进脱贫致富的引擎。人大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这一主题,重点对生态滨江新区建设、工业“双百”工程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扶贫开发、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四城”联创等专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同时,要围绕县委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好督办落实,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加快群众增收致富步伐。二是要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人大工作要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监督力度,推动全民共同守法进程,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要的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要加大对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迅速解决,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维护法制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司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广大群众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三是要持续关注民生热点,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人大常委会要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出行、农村安全饮水、矿山整治、食品安全、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劳动就业、农村低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要通过依法做出决议决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有效监督手段,使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逐步落实。
三、把强化代表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县乡人大要立足基层代表工作实际,加大组织引导力度,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代表,代表作用发挥的强度决定着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不断创新培训学习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重点就《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及代表依法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对代表进行全面集中培训,提升代表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提高代表对意见建议的撰写能力、参会发言的表达能力及履职尽责能力,使每位人大代表认识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的强烈责任意识和肩负的光荣使命感。同时,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与人大工作有关报纸杂志,定期寄送人大会刊及工作研究等学习资料,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扎实基础。二是要丰富代表活动载体,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以代表为主体,为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的履职渠道,丰富活动载体,搭建代表交流学习、联系促进、监督履职为一体的互动平台。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制度。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搞好视察、检查等代表活动,为代表“接地气”、“听民声”搭建平台,通过“零距离”服务,用实际行动为民解困忧。要定期为代表小组活动出题目、压任务,就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审议和参加有关视察检查,参加听证、旁听庭审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县、乡镇两级人大开展走访联系选民活动及就专项工作共同开展活动,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支持监督,增强活动实效。三是要加强议案建议督办,激发代表工作热情。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检验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尺,把民意通过代表上升为议案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转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并取得成效,让代表有成就感。人大代表要勇于担当重任,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促进、模范带头作用,以办理落实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当好人民代言人,增强代表责任感。要不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机制,严格会议交办、政府领办、部门主办、人大督办工作程序,强化跟踪督办问效机制,增添代表使命感。要进一步创新督办方式,确定督办重点,坚持分组集中督办、分阶段跟踪检查,从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中确定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确保建议督办取得实效。及时通报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代表热情。
四、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保障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纠正“四风”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大要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新时期深化人大改革的必修课,树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筑牢依法履职的群众基础。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要把加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中心组学习、夜学等形式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工作能力,提升工作素养,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时期、新情况、新形势,做到与时俱进,推动工作有创新。二是要改进调查研究。要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每次视察活动要准备充分,要认真思考谋划,提前拿出视察方案,确定视察地点及路线,通过深入现场,看亮点、抓重点、找难点,掌握第一手材料,积极为人大常委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健全制度体系。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紧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总结工作实践,努力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转变,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调研、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要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规定,提高视察、审议质量。要进一步落实议案建议督办责任制,坚持常委会各位主任分组负责,各位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共同督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强化财政监督新举措,加强对全口径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实现人大监督位置前移,明确对政府公共投资项目提前介入、审查批准及实施情况跟踪问效的途径,强化全口径财政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人大代表对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规范会议活动,保证人大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在继承中开拓,在探索中创新,努力把各项创新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创新会中审议机制,集中审议和分组审议相结合,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度,其他常委会委员各有侧重,避免了只讲成绩,谈问题都一样的重复发言情况;要进一步探索评议与询问结合机制,安排与议题有关的“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发言,现场回答询问,提高会议审议质量。要创新会后跟踪问效机制,在听取审议政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重点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继续实行再报告、再审议、再票决,有效避免审议意见“一审了之,一议过之”的现象,促进被评议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利民、便民、为民意识,增强监督的民主性、科学性。(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