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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脱贫攻坚的路该怎么走?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28 03:18   [收藏] [打印] [关闭]

    今年7月和8月,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笔者两次走访了黄陂区姚家集街,与姚家集街党工委书记陈博、副书记、人大主任胡延安、姚家集街“人大代表在行动”一组组长葛天才进行了座谈。

姚家集街是黄陂区的北部山区,东与红安县交界,北与大悟县毗邻。全街国土面积14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1%。街辖1个社区,36个行政村,47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5.72万人。该街既是武汉市革命老区之一,也是武汉的重点贫困地区之一。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四分之三的行政村已经脱贫。尤其是2016年以来,姚家集街以“全域旅游+特色种植”为发展方向,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精准扶贫,对每一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并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计划,保证贫困户一个也不落。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全域旅游,已建成“木兰花乡”3A景区,木兰郊野公园、木兰养生谷正在抓紧建设,木兰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已获区政府审批。同时,利用各级帮扶资金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建立了油茶套种中药材基地。三是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安全饮水全管网改造以及桂家湾、寨东水厂的改造。2016年实现寨东村、长冲村、双河村、牌楼村、大屋畈村整体脱贫,428户1020人脱贫消号。全街农民人均纯收入14964元,比上年增长12%。

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初钱运录书记开始,姚家集一直是历届市委书记扶贫的联系点。长期扶贫给姚家集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当地干部群众对扶贫工作有许多独到的认识。联系他们提出的许多思路和建议,笔者以为,武汉作为超特大城市,其优越的区位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完全有能力按照高标准、高要求走出一条脱贫攻坚的新路。

一、要正确认识扶贫工作的本质:扶贫不是输血,而是造血,授人以渔,建立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姚家集有许多的对口扶贫单位。如2016年共有18个单位在姚家集12个重点贫困村驻队。全市各单位来姚家集看望贫困户的活动很多。

陈博同志坦率地说:“我不赞成那种慰问式的扶贫。组织一拨人带着钱,带着物到贫困户家慰问。凡是这样的活动,我都尽量回避。”为什么呢?他认为这种方式只是一种宣传活动,是一种一次性的救济和输血,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容易引起依赖心理和邻里间的攀比。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单位扶贫很简单,他们按脱贫标准计算,贫困户收入离脱贫标准差多少,就补多少,例如,姚家集街寨东村王新德,属低保类贫困户。他独身一人,因病无劳动力,低保金一年只有3000多元,自己未满60岁无其他收入,2016年靠扶贫工作组队员自行捐助才脱贫,按照其今年收入核算,该户又将会返贫。显然,扶贫必须要有长效机制,有完善的制度安排,不能今年脱贫,明年又返贫,循环反复,没完没了。扶贫的关键是要增强造血功能,要想方设法地发展当地经济,开展产业扶贫。地方经济强大了,贫困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二、要正确领会精准扶贫精神:精准不仅是指人头,而且更要对症下药

中央提出精确扶贫,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陈博认为,精准扶贫要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并将每一户登记立卡是必要的基础工作,有利于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但是,扶贫关键还是“出实招”、“下实功”,不能搞形式主义。我们既要一户一户地帮他们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又要避免一户一户地扶贫。大多数贫困户独立创业的能力较差,将钱直接投给他们往往效果不是很理想。现在政府对贫困户有许多的帮扶政策,如果换一种思路,将这些政策不直接给贫困户而是转投给吸纳贫困人员工作的企业,这种效果会好得多。例如,金融扶贫政策给贫困户每户10万元的贷款额度,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企业接受贫困人员的数量将贷款额度给企业使用,这样至少有三个好处,(1)保证了贫困人员的稳定就业;(2)企业的信誉度较高,保证了资金的安全。(3)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胡延安给我们分析了全街的人口状况:全街5.72万人,其中73%以上均外出务工,留守人员为总人口的26.98%,(1.54万人)男女比例为36.4:63.6,其中60以上老人占留守人员的52%,留守儿童占留守人员的4.2%。所谓贫困户主要是这些留守人员。目前全街建档立卡贫困户1756户,4245人,其中男性2381人,女性1864人,贫困户中60岁以上老人1345人;18岁以下554人。他认为,精准扶贫还要根据致贫原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目前致贫的原因按大类分有两类,一是老弱病残,因病致贫。二是因懒惰或能力不足。这两类的办法是不同的,第一类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使其衣食住行得到基本保障。这项工作主要靠各级政府来建立保障体制、机制。第二类人数较少,大约只占贫困户总数的30%,但是这应该作为我们扶贫的重点,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吸引他们到农村建设上来,增强他们的参与感,而不是依赖感。

三、要探索扶贫的新方法,从依赖对口单位扶贫向招商引资转变

姚家集在武汉的郊区中虽然偏远一些,但它毕竟地处武汉,其地域优势比湖北任何一个革命老区都要好得多,正在兴建的武大高速公路将使武汉中心市区与姚家集的车程时间缩短至40多分钟。

葛天才是土生土长的企业家,回乡投资了木兰花乡3A景区。他认为姚家集自然条件好,又有区位优势,。扶贫完全可以换一种思路,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实现农户的脱贫和街村经济的发展。他说,我们不能总是用行政的手段动员或用强行摊派的办法让别人来帮我们扶贫,而应该创造环境吸引投资人主动到这里来发展。我们目前扶贫的重点应该是充分利用扶贫资金将贫困户组织起来集中力量搞好姚家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将路修宽一点,修到每一个村子去,把水、电的设施做好,投资环境好了,投资商就会自动找上门来。

胡延安补充了葛天才的观点,认为除了要搞好基础设施外,还应该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商到乡下来看中的是生态环境,扶贫工作从生态着眼,从长远着眼才能发挥长效的作用。可以考虑把扶贫与植树造林结合起来。过去我们也搞植树造林,但是成活率很低,年年种年年挖,为什么呢?因为种一棵树,需要三年养,只种不养是问题的症结。把扶贫资金用于养树之中,既可以解决一些较老较弱农民的用工问题,还能保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四、要整合扶贫资源,用好扶贫政策,从各自为政向整体规划转变

目前上上下下对脱贫攻坚的工作十分重视,出台了很多的政策,陈博告诉我们,一个贫困村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有200万,再加上对口扶贫单位的支持,这不是一个小钱。全街12个贫困村,加起来有2000多万!但是没有充分运用好。

27年前笔者任武汉市委研究室农业处长时就开始涉及扶贫的有关问题,之后在相关部门工作又多次承担了扶贫的任务。我以为,我们的有些扶贫政策是值得商榷的。按照上级的要求,每一个对口单位的扶贫任务是明确的,他们的钱只能用于对口的村,他们只对上级分配的对口村负责。对他们的评判标准主要是给贫困村投了多少钱,办了多少事。扶贫对这些单位而言,只是附加给他们的一项义务,是一种杀富济贫的摊派,所以大部分单位将扶贫作为政治任务,由人事部门分管,作为新进入职干部实习锻炼的项目。这种支援模式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有长期的目标。因此,改变各自为政的格局,整合这些扶贫资源,充分利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在尊重各村利益的基础上,以街镇为单位,调动对口单位积极性,统筹安排,才可能整体提高扶贫的效应。

胡延安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在扶贫的问题上,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没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和好的制度设计,比如,我们挖了许多的塘,但是挖了没有人去管,作了许多的水利工程,但是做完了,不到几年就不起作用了。我们也修了许多路,由于没有长远打算,修的太窄,只能走摩托,现在汽车多了,车子进不去,出不来。

由此可见,扶贫不应就事论事,必需有总体设计,科学规划,将近期目标与长期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将扶贫项目与制度的建立结合起来,从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实行扶贫战略的调整。

五、要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的考核机制,分类考核、分级考核,注重实效、注重长效

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的考核机制和贫困退出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扶贫攻坚的中道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胡延安坦言,目前扶贫攻坚的各项优惠政策都已出台,但是存在着考核机制不完善、退出机制不严密的问题。如考核机制,脱贫规划制定后,缺乏科学性、可行性的评审,执行情况没有按时间节点进行考核。重资金项目、轻智力扶贫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在退出机制上,重年底验收,平时跟踪推进的办法和措施力度不够。为此,他建议,要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的考核机制和贫困退出机制。

考核既是一种工作标准也是一种工作导向,对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具有决定意义。笔者认为完善考核机制的重点首先是要实行分类考核。一是对贫困户的分类考核。对因病致贫的人,主要考核对他们社会保障方面提供的标准和执行情况;二是分类考核对口扶贫单位,考核的重点不是出了多少钱,做了多少项目,而是扶贫的对象是否真正脱贫。

其次是要分级考核。各村是扶贫工作的基层单位,重点是对贫困户建档立卡,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并解决贫困户的具体困难。街镇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扶贫的规划制定,产业的引导,统筹协调全街扶贫工作。

最后是注重实效、注重长效。所谓实效就是要求是、求实。要重点研究返贫现象,全力解决返贫问题。所谓长效,就是要从制度上保障,从规划上谋划,从发展上巩固脱贫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摆上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以推进,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笔者认为,武汉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走在全省前面,在脱贫攻坚上更应该走在前面。武汉不仅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贫困地区的环境相对全省其它地区而言要优越得多,武汉完全有能力走出一条脱贫攻坚的新路子,从制度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任何人不因任何原因而返贫;从生态环境上提升贫困地区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寻求错位发展,差异发展;从基础设施上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生产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实现脱贫致富,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  杨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