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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协办单位职责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4-12 07:3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3月16日活动方案协调会讨论通过)

协办单位基本职责

一、带头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

二、按时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会议,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通报活动工作进展情况。

三、对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法制宣传鄂西行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四、参与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加强信息联络工作,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

六、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该项工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办单位具体职责

省委统战部

加强对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检查指导,要求市州县对口部门提供新闻和典型材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一、结合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本系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本系统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二、要求市州县对口部门提供新闻和典型材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纳入今年的普法计划,纳入依法治省的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本系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本系统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

二、将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纳入湖北省万场送法电影下乡活动之中,纳入到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三、要求市州县对口部门提供新闻和典型材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