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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等难题 我省将对养老服务进行立法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5-07-31 10:25   [收藏] [打印] [关闭]

“截至2024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1444万人,占总人口的24.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前列。”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李丽作了关于《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人口老龄化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条例草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养老服务到养老产业,力求用立法破解养老服务中的难点痛点问题。

7月2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恋湖社区携手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开展非遗拓印丝巾主题活动,给予老人心理慰藉。平日里,社区还组织器乐、京剧、唱歌等丰富活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少哲 摄)

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便民生活圈建设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湖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等30多项政策文件。

“一系列政策举措优化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提炼整合,形成政策系统合力,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长远发展。

2024年,《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立法调研项目。

调研发现,我省养老服务发展面临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供需错位,现有政策机制落实不够、有待完善,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机制不健全、医养资源未深度融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产业发展还需促进等问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养老服务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服务工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调研发现,养老床位总量供给不足与床位闲置居高不下并行,城区质优价廉养老床位“一床难求”与郊区、农村地区养老床位大量闲置并存。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薄弱,市场和社会力量介入意愿不强,乡镇财政资金和村集体经济财力有限,养老服务设施、专业照护能力较城市滞后。

条例草案对社区养老发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作出规定:明确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互助养老;支持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鼓励乡村医生、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为农村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占全体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带病生存时间达8年多。

调研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实际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不匹配,以满足自理老年人文化娱乐需求和提供助洁、助餐、咨询、探访等服务为主,未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床前照护、就医等刚性需求。

条例草案对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服务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等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支持政策,完善上门服务基本规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急、照护等专业化服务。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家庭。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持续开展关爱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健全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健全居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医是医,养是养”,“医”与“养”隔山隔水的现实矛盾成为养老服务中亟待破解的一段“肠梗阻”。

调研发现,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卫健、民政、医保工作存在“三张皮”, “医养一张床、换模式不换床”按需转换机制还未完全实现,与基层和群众关于“不折腾老人、不折腾家属、不折腾机构”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此外,还存在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居家医养结合政策制度支持不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成熟等问题。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明确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发挥互补优势,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鼓励高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

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床位29.6万张,护理型床位19.7万张,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46家、床位8万张,远远不能满足80多万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需求。

调研发现,养老机构设立和运行医疗单元难度大、成本高,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能力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不够,经济困难和普通家庭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问题突出,往往“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条例草案对机构养老服务内容、流程及监管等作出规定: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入院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护等级。明确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依法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明确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以我省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口81.7万人为基数,按照1:5的养护比测算,全省约需16万名护理员,目前存在较大缺口。

调研发现,因养老服务从业行业吸引力不足,护理服务人员特别是具有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服务人员紧缺。目前养老护理员多为“半路出家”的50岁以上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和城镇就业困难女性,整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水平欠缺、人员流动性大。

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民政、人社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管理、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等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毕业生进入本省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习培训、报酬增长、从业禁止行为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