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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评价不能仅由代表说了算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1-07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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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各地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满意度得到了较大提高,推动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但由于建议办理的评价机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办理质量的高与低,办理成效的大与小,全凭代表或者领衔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认可度。一旦代表认为“满意”,建议办理就算完成了,建议办理的评价仅由代表说了算,这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履职行权,代表在提建议前,都要广泛走访联系选民,征求选民意见和建议,最终把群众反映强烈或普遍关注的问题写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因此,代表提出的建议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更是全体选民集体意志的体现。对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满意不满意不能仅由代表个人说了算。
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建议办理评价机制,代表只负责提出建议,而不进行最终的评价。建议办理的实效到底如何,可由该建议直接受益的群众来评定,群众真正认可满意了,建议办理工作才算圆满完成,或引入第三方(专家)评估机制,由第三方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评定。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大承办单位的压力,让承办单位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上,而不是想着怎么去拉关系、套近乎来“公关”代表“满意”,另一方面,也能让代表从建议办理中彻底解放出来,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更好为民履职。(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 孙轩柏)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