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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次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
近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启动对2016年以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的12部地方性法规、1项法规性决定实施情况首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落实法定职责,查找法规实施中的短板弱项,解决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陶劲东介绍说。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将聚焦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察等工作重点,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核查、媒体公告等方式,精准查找法规实施中的堵点难点,摸清实情、找准症结,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安排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通过多种方式组合出拳,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全方位交办反馈、全链条督促整改。
为提升工作质效、形成监督闭环,监督检查自今年5月启动,至次年4月收尾,分自查自纠、实地调研检查、听取工作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和跟踪监督五个阶段梯次推进:5月初至6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市“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相关法规实施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同步纠正改进,形成自查报告;7月为实地调研阶段,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组深入市“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面了解法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实意见建议;7月下旬为听取工作报告阶段,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各监督检查组的调研报告,汇总意见建议并交办整改;8月至12月为督促整改落实阶段,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推动解决问题。12月至次年4月为跟踪监督阶段,通过督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落实、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确保问题清零。
为加大监督力度,该市成立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为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组建由相关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牵头,常委会委员、专(工)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为成员的6个监督检查组,每组负责2至4部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总结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又全面了解和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王文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