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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英烈荣光——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英烈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纪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7-10 09:48   [收藏] [打印] [关闭]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十堰是革命老区、红色热土,英雄烈士资源丰富。确保英雄烈士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落实,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责。今年6月上旬,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听真话、查实情、谋实策,以有力监督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一、精心组织,把准监督重点

一是锚定监督重点。英烈保护“一法一条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集中学法,逐条研读法律法规条文,吃透立法精神和核心条款。在此基础上,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落实、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弘扬、烈属抚恤优待等重点内容,精心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执法检查不跑偏、不走样。

二是优化检查方式。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相结合方式,深入郧阳革命烈士陵园、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仔细查看设施管护现状,认真翻阅工作台账和资料,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检察院等8个部门汇报,征求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烈属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深入检查,摸清落实情况

一看法定责任是否落到位。检查组对照“一法一条例”关于部门职责的规定,逐一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建立并落实了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出台《十堰市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将退役军人、宣传、检察、公安等10余个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在基层,各县市区与属地乡镇(街道)签订管护责任书,确保每一处设施都有人管、有人护。检察机关2025年依法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10件,推动修复修缮纪念设施26处,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侵害英烈权益恶性案件,法律实施的底线守得较牢。

二看纪念设施是否管到位。检查组实地察看、认真了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和管理情况。总的来看,全市已建立涵盖23个烈士陵园、1849座烈士墓、142个纪念馆(纪念碑)的台账档案,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849万元,县级以上烈士陵园面貌得到明显改善。7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实现主流导航平台精准定位。但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偏远零散烈士墓未划定保护范围、未设立保护标识;部分老旧碑亭碑体风化、标识模糊;个别陵园展陈手段陈旧,吸引力和教育功能有待提升。

三看宣传教育是否做到位。检查组详细了解英烈事迹宣传和普法教育开展情况。近年来,全市依托重要节点,累计开展主题宣讲、法治展览、红色观影等活动376场次。中小学普遍开设红色教育课堂,组织学生走进烈士陵园开展研学实践。各地积极探索创新,郧阳区创作花鼓戏《燕若痴》、茅箭区推出《烽火记忆》系列英烈短视频,郧西县打造大型红色剧目《一张传单的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英烈故事。检查组同时注意到,普法宣传仍存在“重事迹宣讲、轻法条解读”的现象,部分青少年知道英烈故事,却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法治意识培育还需加强。

四看优抚政策是否保到位。检查组走访了解烈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发放台账。2023年以来,全市为84名烈士遗属发放抚恤金337万元,为143名烈士老年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387万元,审核发放烈属优待证161张。投入资金40余万元慰问烈属520余人次,开展户户走到、困难帮扶、健康体检等关爱行动。检查中也发现,偏远乡镇烈属信息动态更新不够及时,少数烈属对法定优待政策知晓度不高,各部门联动抓落实的闭环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深挖细查,找准问题短板

一是普法宣传存在盲区。对照《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关于英烈身份确认、史料收集、事迹传承的相关规定,我市在红色资源深度挖掘和系统研究上还有差距。无名烈士、散葬烈士信息考证难度大,英烈名录动态补录推进缓慢。对中原突围、红二十五军长征、红三军转战房县等重大革命历史中的英烈事迹整合不够,尚未形成辨识度高的十堰红色文化品牌。

二是基层设施管护有待加强。对照《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条,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关于英烈纪念设施经费保障、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的法定要求,基层纪念设施管护短板问题较为突出。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和玉皇山战斗遗址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存在体制不顺问题。竹溪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后迟迟未落地。部分偏远设施巡查养护频次不足,环境整治易反弹。

三是协同监管合力不足。对照《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关于多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的条款,捍卫英烈权益的监管合力尚未全面形成。退役军人、网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足,法律震慑力有待充分释放。基层专职工作人员缺乏,难以满足需求。

四是优抚服务不够均衡。对照《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关于英烈遗属抚恤优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优抚政策落地质效存在城乡、区域差距,精细化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四、建言献策,推动整改见效

一要深化普法宣传。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全市英烈史料进行抢救性挖掘和系统性整理,建立权威统一的英烈资源数据库。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精准普法,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敬畏意识培育。

二要抓实设施管护。要健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落实、村社值守”管护体系,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推动竹溪县烈士陵园项目尽快落地。理清跨区域、跨部门设施管理机制,对零散烈士墓分类制定修缮方案,推进红色阵地数字化升级。

三要健全协同机制。要完善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快速处置机制,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网络空间、文化市场等新领域。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明确乡镇、村社保护工作责任人,筑牢基层监管防线。

四要优化优抚服务。要动态摸排更新烈属信息,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优待政策实施细则。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烈属服务专岗,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以实际行动告慰英烈、关爱烈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持续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英烈权益,让英烈精神在十堰大地薪火相传、永放光芒。(曾晓英 宋陆)